程洮皱了皱眉,印象中似乎并没有合适的人选。
王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宁之之啊,你特么还救过她呢!”
总算是想起来了。
确实有这一段记忆。
“现在宁之之追你,你怎么说?”
王澈看向程洮,他的这位好友可是出了名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不过宁之之家里条件优渥,人长得也是倾国倾城,抛开定时炸弹一样的疯批性格不谈,这两人站一块儿怎么看怎么般配。
程洮摇头:“我不会喜欢她的。”
听罢,王澈悄悄松气,露出笑容:“这才是我认识的程洮,没有弃兄弟们不顾。”
说实话,程洮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
找一个长得天仙一般,但却时不时犯病的癔症患者当女朋友,倒还不如找一个安安稳稳,却姿色稍逊色一些的女孩子当媳妇儿,这样的话,至少能保证在一起时的生活质量。
看来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呢。
“诶诶,你不是还有个青梅竹马吗,我觉得她的性格就很稳定啊。”
“白茉?”
程洮尴尬地挠挠脸。
曾经有不少情书是通过白茉之手转交给他,这也给人家造成了莫大的困扰,后面联系少了,情况才好转一些。
“暂时不考虑这方面。”
“也是,大学的妹子大把诶,不过你以前和白茉的关系很好吧?”
“你到底想说什么。”
烧脑的弯弯绕绕该结束了,程洮不耐烦地打断王澈的话。
王澈嘿嘿干笑两声,随后正色起脸,“宁之之和白茉走得很近,你觉得她是有心还是无意。”
“”
繁忙的学业叫人一刻都不容清闲下来,即便已经是进入全面复习阶段,一遍又一遍的啃书还是让人头昏脑热,两眼发酸。
白茉吐出一口浊气,打算先休息一下。
“有人找你。”
前桌转过身,冲门口努努嘴。
随后,一颗银色的脑袋探进教室,笑容洋溢脸颊,“终于下课了,我来找你玩了,亲爱的~”
“噢——”
嘘声此起彼伏。
作为寡淡复习生活中的调剂,这口瓜显然味道不错。
白茉脸上绯红,喃喃道:“这只是地域习惯,之之那边叫熟悉的人就是这样子的”
孱弱的辩解并不能解决问题,始作俑者却已经坐上了课桌,动作娴熟到像是一只盘踞树冠磨牙的花豹。
白茉不得已只能加快收拾速度,随后拉着宁之之的手快步逃离。
“喔喔,别这么慌张,你越是欲盖弥彰,便越坐实了他们的心之所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拳头让他们闭嘴!”
宁之之不紧不慢地减缓脚步。
白茉的行动立刻受到了牵制,逐渐停下来,扶着手杖喘气:“呼呼呼”
“好吧,我忘记你的体质了。”
娇弱的小猫稍微动一动便气喘吁吁。
从掌心传递过来的湿度很好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