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风移开视线,说:“有个朋友在北京,知道我来了,喊我去碰头。”
“去啊。”
“……行,那正好今天晚上去。”沈临风又拿出手机给对方回消息。
林朝没多想,继续准备晚上组会要用到的东西。到了下午四点多,沈临风给他准备好晚餐就出去了。临走前还说了句“我尽量早点回来,你有事随时打我电话”。
林朝看到他留在桌上的饭菜,忽然觉得沈临风真的像个全职煮夫。难得出去一趟,居然还要把晚餐做好,甚至要跟他请假。
林朝从来没要求过他这样,但他似乎把这些当做理所应当。甚至会因为林朝沉迷学习泡在图书馆里不回来而委委屈屈地跑到图书馆去等他。
……有点小黏人。
真难想象,他一米八八那么大的个子,和喜欢的人相处的时候居然是这个样子的。
林朝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弯起嘴角,心里有种温暖又甜蜜的感觉。
这种情绪在他夹起筷子品尝第一口菜的时候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这味道。
林朝感到吃惊,立刻又夹了一口。他细细品尝一番,又夹起另外几个盘子里的菜。
没错,这不是错觉。
这几个菜的口味,和他妈妈做的一模一样!
仔细一看就连菜色都很熟悉,沈临风今天给他做了三道菜,其中两道就是妈妈那天让沈临风带回去吃的番茄炒蛋和清炒虾仁。
特别是番茄炒蛋。他和沈临风虽然从小在同一个城市长大,但他们那边各家人做出来的番茄炒蛋酸甜度还是不太一样的。这道菜沈临风之前也给他做过,口味偏甜一点。
林朝本身不是特别喜欢吃甜,因此在家里的时候,妈妈会少放一点糖,做成酸甜口。
如今眼前这道番茄炒蛋,明显是按照林朝的口味来的!
要知道一个月之前,沈临风还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来没有亲自进过厨房的大少爷。短短一个月里,他的变化竟然这么大,甚至只尝了一次就完美复刻出了他妈妈的手艺!
林朝简直太惊讶了,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地吃着。不知不觉就干掉了一大碗饭。
沈临风从清华出来,刚出校门就看到李叔站在一辆法拉利旁边朝他招手。
“少爷少爷!这里!”李叔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沈临风一看就急了,连忙小跑过来,一把将李叔摁回到驾驶座上。同时自己也火速上车,催促道:“快走快走!你怎么开这种车来接我?!”
“啊?”李叔愣了一下,但是优良的职业素养还是让他立刻按照少爷的吩咐,发动车子驶离了清华。
“太招摇了。”沈临风皱眉打量着这台限量版跑车,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李叔你下次过来换辆车!捡辆最便宜最不起眼的开!”
“啊???”李叔迟疑道,“可是少爷,您留在北京的车都是豪车啊,要不我让人调几辆便宜、呃,亲民点的车子过来?”
“?”沈临风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了。
他们家在北京虽然有一些产业,但他平常不怎么过来。只是某次发小约他玩,他才来了趟北京。两个富家子一起去逛车展,那时候年纪小,喜欢限量版跑车,他一时兴起就拍了好几辆。
结果因为还不到考驾照的年龄,买回来没法开,那些车子就一直丢在北京的房子里。
倒也没有吃灰,北京的房子一直有佣人在打扫。车子也在精心保养着,好几年过去了看上去还跟新的一样。
“或者您如果急用的话我马上去4S店里给您提一辆代步车。您想要什么牌子的?”李叔体贴地问。
沈临风沉默了下,摆手道:“算了,不管车子了。先去看房子吧。”
“好的。”李叔点头。
同时又忍不住朝车载音响看了一眼,确认他的语音听书功能有没有彻底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