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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时作别前尘事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越来越近,每到这个时间洛颜夕都会出于本能一样捂住双耳,她不知道丈夫沈博文为什么会喜欢这么古老而聒噪的计时工具,客厅里的那座笨重的大钟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发出扰人心神的声音,就像是来自地狱一般,过分的悠远与深沉。
但是,今晚她似乎更不愿意听到那催命的声响,因为当钟声敲过十二下时她的三十个年华就过去了,甚至都没办法在第一时间接到任何人的祝福。
看了看桌子上的生日蛋糕,洛颜夕叹了口气,心想丈夫整天的在为他的生意而劳心劳神,想必再也空不出一点的精力顾及其它的事情了吧。
今天,她的三十一岁生日,看来不免还是要一个人度过了。
跑到客厅里卸掉了大钟的发条,洛颜夕得意的笑了笑,说道:“鬼叫不是,得瑟啊你!”
回到卧室,冲了一杯速溶的咖啡,洛颜夕有点无聊的翻看着读者的留言,却被一个名字为“末世论”的标题吸引,内容是:2012年,都说末日将近,所以时间每划过一秒钟是不是就意味着更接近了死神一步?字字锦,我喜欢你的末日小说,但我不喜欢你故作平静的腔调,太虚伪。
字字锦是洛颜夕写作时用到的笔名,自己虽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作者,但是好歹拥有一批自己的铁杆粉丝,可是如同这样的指责显然也是家常便饭,于是作者本人无奈的笑了笑,也不去与读者争辩什么,依然是用自己的写作风格淡淡的回复说:说不定死神早就开始眷顾我了呢,若是我今晚沉睡不起,那么错过了末日的景观岂非可惜。
夜色微凉,洛颜夕合上笔记本之后给自己加了一件单薄的外套然后抱着手里的速溶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前面空旷的庭院发呆,此时,清醒一下大脑也好。
突然,一声沉闷的钟声响起,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洛颜夕猛地往客厅方向看去,自己明明是卸下了发条,让那可恶的笨重停止运转了才是。
那么,这熟悉的声音又是怎么回事呢?
从前的故作平静此刻突然就有点硬撑不住,洛颜夕往墙上的挂表看去,刚好是午夜十二点,心里一慌,正欲走到客厅查看个究竟时忽见一阵刺眼的灯光射来,竟是她的丈夫沈博文驾车回来了。
车子稳稳的停在了院子里,男人一身的西装革履,英气逼人的脸上略带了一点疲惫,下车时怀里抱了大捆的玫瑰,鲜红欲滴,借着月色显得过分凄美,想必是准备送给寿星的礼物。
洛颜夕心里一喜,顿时忘了钟声的事,正欲跑去开门却见丈夫接到了一个电话,她不知道他和对方具体聊了什么,只是隐约听他说了一句:“你别冲动,那个孩子我要。”
孩子。
洛颜夕一瞬间猜出了其间的隐情,他的男人有了外遇,这也是他彻夜晚归甚至不归的原因。
还不及她动怒,沈博文已是调转了车头然后匆匆的驶出了院子。
一切有些突然,洛颜夕的大脑尚且有些短路,自己是一个码字为生的闲人,那些小说里掺杂了背叛与欺骗的剧情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自己身上默默的上演。
今晚的钟声很诡异,已经响过几十下了吧,为什么还没有停下来呢?
洛颜夕不去想它,急忙驾了另一辆车子追了上去,忍住了自己强烈的愤恨与不甘准备前去会一会那个拿了孩子当砝码的小三,也顺便弄明白自己被瞒了多久,这段婚姻究竟是不是走到了尽头。
眼泪扑簌着掉落下来,她狠狠的抹了一把脸,一踩油门跟着沈博文驶近了一处偏僻的巷子里,但是很快就将对方跟丢,自己竟是也找不到原先的路。
熄了火之后,洛颜夕将额头抵在方向盘上喘着粗气,心脏已经彻底紊乱,浑浑噩噩的打开车门之后她猛的趴在路边吐了起来。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苦笑了一声,原本今天准备给博文一个惊喜的,结婚这么久了终于查验出来自己怀上了他的骨肉,只是如今看来,愿意为他生儿育女的并非自己一人。
吐过了之后她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隐约听到不远处的两个陌生男人的对话。
“这是你要的货,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