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之后,我事业有成,经常参加各种舞会,她多半会不做修饰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有画上精致的妆容,没有换上漂亮的礼裙,像是一只跳进了凤凰谷的野鸡,及其吸引眼球。
而她却是毫不自知,夹了几块甜点在一侧吃得香甜。
她的舞步凌乱,她的举止浮夸,她喜欢穿大卖场淘来的便宜货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
即使给她再多的钱,她也不会想到要去做一个头发,做一次美容,给衣柜来一次换血,说到底,她只是不在乎,而不是不懂,因为她笔下的女主人公总会穿着精致的高跟鞋,出入高级会馆,在任何场所都能闪闪发光,牢牢抓住别人的眼球。
很可惜,作者本人却是个生活质量极低的女人。
她看起来唯一高雅点的爱好便是喜欢喝咖啡了,但不是在一家西餐厅里,而是买上一桶雀巢速溶咖啡,每晚冲上一壶,一喝喝到半夜,伴随她的不是我,更不是一张床,而是一张电脑桌和那一台闪着冷光的笔记本电脑。
耳边是她飞速敲击键盘的噼里啪啦声,伴随着她失去了写作头绪时的一声长吁短叹。
时间滑过了十二点,一点,两点……
我想,这份感情就要走到终结,我需要的大概是一个温婉体贴,会在我的怀里撒娇取宠的女人,关键是她,愿意迎合我的喜好。
而不是那个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哈欠,又一边打字的女人。
我开始反省,当初同她结婚的决定是不是做出的有些仓促。
第二天,她会换上又一件宽松的t恤,戴着耳麦手舞足蹈地哼唧半天,然后一转身躺在了木质地板上,刷刷舞动着手里的画笔,勾勒出几个穿古装男子的轮廓,并且告诉我,她经常梦到一个穿白衣的男子,可惜每每想着看清他的脸孔都是无望。
听她说这些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做出回应,她的内心世界,我的内心世界,想来连一点交集都没有。
后来,我宁愿在酒吧里打发时间,也不愿回去吃她做得并不美味的晚餐。
其实有很久,我们甚至都没有拥抱过。
那一天,全市降温,出门之前她难得早起,给我围上一条有点恶趣味的厚重围巾,和一个带了很大篮球标志的运动棉帽,以及一双印了熊仔图样的手套,嘱托我说晚上早点回来,她要做牛排。
她的牛排就像我这一身行头一样,极是讽刺。
我应了一声,在开车驶出别墅之后,摇开了车窗将帽子和手套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至于围巾我算是开恩留下了,却也让自己看起来有那么点不伦不类。
我终究是忘了牛排一事,和几个朋友打过了保龄球,喝过了几杯青啤,然后又去蒸桑拿。
在那里,我遇上了生命里另一个女人,她是柜台上的接待员,穿着整齐,胸前别着的铭牌上写着三个字:洛容夕。
我苦笑了一声,类似的名字,却完全是两种风格的女人。
她举止优雅,语调温婉,让人不觉想要亲近。
“我的名片。”这一次不再是电影票,我把烫金的名片递给了她,别有深意地说了一句:“明晚我的公司有一场聚餐,希望你能参加。”
外人参加这样的聚餐只有一种可能,我的太太或者我的女人。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胃里有些空虚,所以走进厨房想着找一点能下咽的东西,这时闻到了喷香的烤牛排味,发现盘子里还有一片肉片,上面涂抹了黑椒牛柳,看起来有那么点意思,于是夹了出来,随便咬了一口,心道颜夕终于是有长进了,也许是有好好的研究过牛排的做法吧。
今她晚难得睡下的很早,也许是我吵醒了她,也许是她有心事,总之我走到她的身边时,她呼吸的鼻音有些重,带了些微的委屈。
我摔倒在床上,随便扯了扯自己的领口便睡了过去,这个家里,缺乏激情。
第二天,我准备出门时,听她缩在被窝里小声嘀咕道:“那手套和帽子是我很喜欢的,就算你觉得丢人,也不必扔掉。”
我一怔,避过了这个话题,说道:“我晚上也许不回来,不要熬夜,早些睡。”
她“嗯”了一声,然后缩进了被窝里。
我本想着抱抱她,想了想终究作罢。
当晚的公司聚餐,洛容夕来的很早,穿了一件洋气的风衣,还故意烫了一下发梢,画了浅浅的眼线,嘴唇上涂抹的唇彩闪闪发光。
见到她的时候,也许仅仅是出自一种空虚感,像宣告这是我的女人一般揽过了她的腰肢,带到了我的员工面前,冷眼看着他们神色各异的表情。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总能巧妙的避过了职员们的旁敲侧击,吃起东西来也极是文雅。
那一夜,我定了酒店,空虚的男人和寂寞的女人一点就燃,在床上翻云覆雨了整晚,而这之后的代价也和其他养女人的男人类似,她开始向我索取金钱,房子,关爱,还有婚姻。
我本来早就有了和颜夕离婚的心理准备,可是和容夕待的久了,我突然就迷茫了,简单的肉体上的欢愉,这是不是我所追寻的。
容夕活得很精致,每个星期要做一次美容spa,每天敷一次面膜,身上的衣服全部换做了古驰,香奈儿,巴宝莉等等,曾经我巴不得颜夕能像她一样,可如今,我不知道这两个活在极端上的女人哪个才是我所需要的。
当容夕再一次拿它细长的手指指向一个lv的箱包同我索要时,我满足了她,心却有些空了。
我开始疏远她,开始继续泡吧,世俗的灯红酒绿让我越发没有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