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云天挡在他面前,牵住他的手,食指中指摩挲寻欢的手心,满是缱绻:“今晚,我什么都不做。”
开房前,男人的鬼话,一句都没法儿信。
寻欢想把手扯回来,却被霍云天更用力地握住。他抬起头,下颌骨在灯光下显得棱角锐利:“霍云天,说实话,我很讨厌住酒店的。哪里都没有自己家舒服。”
“那你要回家?”霍云天指的是小叔在思明区的住处。
“不是。我爸有阵子没回来了,大概是被我气的,我回去也没人在家。我市里有套房子,最近一直住那边。”
纹身
寻欢做的最愚蠢的决定,就是把霍云天带回了家。
当他发现霍云天健身包里有保险套、润滑液等全套装备,就料定这混球大脑内存里,全是些不干净的东西。
让他登堂入室,只会得寸进尺。
所谓的“什么都不做”,变成了“没什么不做”。拳台上的退让,好像只是为床上的强硬做铺垫。
这混球折腾自己到凌晨,寻欢看到窗帘明亮的边线,才有机会在他身下安稳睡去。
霍云天醒的时候,他正轻轻地打着鼾,脸颊的红肿消去了大半,不认真看,已经看不出来。
合着的眼皮薄薄的,透着粉红色,睫毛卷而翘,像把黑色羽扇。
嘴唇因为昨夜的情动,是种透着嫣然颓败的玫红色,云天不自禁地吻上去,又怕弄醒他,没敢深入。
云天用手臂撑起自己,转个身,从寻欢身上下来,躺在了他外侧。
空调温度开得不高,昨晚两人盖着一床淡蓝色的夏凉被,此时被子把寻欢搅在里面,滚成了一个人形麻花。
寻欢原本的身体纤细单薄,最近集训,肌肉线条紧实,腹间扫除一切赘肉,显得上腹处黑灰色的纹身更乍眼。
这纹身上的男人是谁?云天侧着身子,歪着头,观察了一阵子,那虎头虎脑的小孩儿着实招人喜爱。但一旁的男人,则越看越不爽。
说不定是霍寻欢的哪个姘头。该死的情敌。
他没忍住,在那男人的脑袋上咬了一口。
霍寻欢登时揣了一脚过来,鼻音极重,透着满满的睡意:“你干嘛啊。”
霍云天敏捷地捞住他的脚,若不是练家子,恐怕自己命根都保不住:“还不起吗?”
“滚蛋。”寻欢翻个身,继续睡。
霍云天的生物钟已经不允许他继续睡了。
他环视卧室,冲着床的一侧墙壁,上嵌满了一块块吸音海绵。海绵为浅灰色,每块约一臂长。
就是它们,使得房间像个森林中的洞穴,一切喧闹和杂音都被隔离在外。
床头柜瘦瘦窄窄,如冷清高雅的艺术品。房间里没有任何充电插座和开关,这也是两人的手机要留在客厅玄关处充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