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不知道为什么,跟孔雀开屏一样忽然穿得非常的……时髦。
不是说他以前穿的老土,而是低调,虽然料子版型都是好的,可是偏偏却不起眼,有句话叫低调的奢华。
可是现在穿的,就非常的亮眼!
沈思成刚给钟嘉勇画了一款新潮的样式,可以想象,肯定是大城市年轻男女的真爱。刚做出来第一批,钟旭就拿到了,第二天就穿着去学校上课。
果然吸引到了许多人的目光,女生投来的是含蓄的爱慕的目光,也有不含蓄的。男生则是向往加嫉妒。
沈思成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
尤其是撞见女生跟钟旭告白的时候。
简直是火烧眉毛一样急啊!
好在撞见女生跟钟旭告白的当天晚上,他摸进了钟旭的房间,又看到了粉嫩的那。
这又有了翻动的痕迹。
——沈思成早就把这的钱赔给了图书馆,毕竟他总不好跟钟旭坦白说这是他跟图书馆借的。
然后沈思成就淡定了不少。
追女孩子的第2:适当的改变衣着可以让女孩子眼前一亮,增加她对你的注意力。
好吧。
沈思成溜出了钟旭的房间,脸是完全红了的。
现在他可以肯定,钟旭是喜欢他的。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跟他直接说,非要这么拐弯抹角。不过沈思成也不急,这种两个人心知肚明却又没有捅破窗帘纸的感觉好像也不错,这种暧昧挺甜的。
就是这个暧昧是不是太久了?
四年后沈思成慌了。
开始怀疑钟旭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人了。
不然怎么毕业了都还没捅破这层薄薄的窗户纸?
眼看着小粉书的第十招钟旭都用了!
一晃四年,变化不是一般的大。
两个人早就不是稚嫩的刚从山里走出来的少年了,一个虽仍然身形纤细,可是面容由稚嫩柔软变得立体秀丽,一个则变得干练沉稳。
两个人的身价更是翻了数百倍。
如今仓同已经变成省级市,手工业发达的一个城市,人流量非常大,两人一起盖起来的商业大厦成了地标,每日成交额不用说。
更别说还有几处跟陆军合作正在开发的房产,这两年房地产兴起的苗头已经看到,陆军更是加大力度,让沈思成看地段,他出钱,算是两人合作的。其他人想跟风,可是还真的插不进手,谁让沈思成早几年就让陆军占完好地段好先机呢。
“哈哈哈!你们两个终于毕业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进我的公司?”陆军举起酒杯。
之所以想让这两个年轻人去看他的公司,除了跟金孔有关系之外,还跟两个人的天赋有关。
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商业奇才!
“不了,我们想成立自己的公司。”沈思成微笑拒绝。
“大哥大”都出来了,是时候成立个科技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