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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党>开局给秦始皇当老师 > 第24章(第1页)

第24章(第1页)

“人家不能纳妾,难道不能丧偶续弦吗?”伍爱华说着:“而且人家千金小姐真的不希望夫君纳妾吗?守着自己一个人,在生产这么危险又没有有效避孕方法的时代一直生到四十多岁?”

“当然,我后面也分析了合理性,就是这些小姐基本都是下嫁,娘家有权有势,所以人家还真不敢让她们随随便便病逝。”伍爱华说道:“毕竟夫杀妻虽然降一档执行刑罚,但是也不是说就完全不处罚了。”

“而且吧,我觉得,要是真的愿意把孩子嫁给家里权力地位比自己差的人家,还不是看好人家是潜力股就是想让孩子过得舒心,那怎么也是个疼爱女儿的人家吧?疼爱女儿的人家,哪怕没办法把前女婿绳之以法,但除非人家父母死绝了,不然临死之前高低要把女婿一家带走啊?”

“毕竟,亲亲尊尊原则之下,你当丈夫的导致妻子受伤害可以轻罚,岳丈过失导致女婿受伤害,也是轻罚嘛!”

“不行的话,把女儿公婆揍一顿,上告来个义绝不好吗?”

伍爱华说完,苏洵眼前就是一亮。

义绝啊!怎么就没有想到义绝呢?

苏洵一家早就强行接了女儿回家,但是程家因为天幕透露的信息为人不齿,就更不能放苏八娘和离归家,不然没有办法证明他们对苏八娘不错,苏八娘死亡都是因为自己身体原因,历史记载都是“以讹传讹”,就没办法洗白自己的名声了。

为此,已经听闻程家是如何对待女儿的苏洵气愤不已。

苏洵一直在想要怎么让女儿逃离魔爪,听到伍爱华提到义绝,才恍然大悟。

只要舍得一身剐,女儿想要和离难,想要义绝还不容易吗?!

“很多人可能在电视剧中听说过义绝这个词,但是大部分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伍爱华科普道:“义绝,其实是一种关于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在唐朝首次出现,指的是夫妻间或者夫妻双方亲属间或者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有殴、骂、杀、伤、奸的行为,都由官府强制判决离异,不论双方是否同意,都视为夫妻恩义断绝。”

苏洵听得眼中异彩连连。

伍爱华这时候也正好提到了苏家:“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我之前提到过,苏轼的姐姐就因为夫家早逝,都说苏老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也不知道在女儿出嫁的时候苏洵是什么功名,我就记得好像他两个儿子和他一起考进士,结果苏轼苏辙都考上了,他没考上……要是苏洵那时候就已经有功名了,按照宋朝对于士大夫犯法的优待,他就算打不过程家,也完全可以天天去辱骂他们啊,让县官判个义绝嘛!”

“我没有查过苏洵的生平,但其实就算苏洵当时没有功名,问题也不是很大,《宋刑统》在那个时候已经实行了,如果观众老爷们认真读过水浒传,一定知道武松打死人当时只是流放三千里,这就是因为水浒传的背景在宋朝,作者沿用了宋朝的律法。”

“水浒传,武松是什么?”明朝之前的读书人都一头雾水。

“听起来像是传奇里面的人物。”有人猜测道。

伍爱华万万没想过有人会不知道水浒传和武松,于是完全没有解释,继续说道:“这里就涉及《宋刑统》的规定了。”

“《宋刑统》的斗讼律规定了,诸斗殴人这,笞四十,注云: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伍爱华说着就笑了:“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只用拳脚殴打别人,不要用武器也不把人打出血,那么就笞你四十,如果用了棍棒刀枪或者把人打出血了,就要打六十大板,武松那是因为打死人了,所以才需要流放,普通打人还真不至于。”

“在上次的科普中,我和大家说过笞、杖、徒、流、死五刑,笞是最轻的刑罚,一般是用鞭子或者竹板抽打,苏洵当时应该是个三十四岁的青壮年男子,被鞭子和竹板抽打四十下,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的,”伍爱华又继续说道:“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利器,就是自首。”

“说起武松的判刑为什么比较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自首了。”伍爱华举例后,又在视频贴出了原文:“《宋刑统》中明文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

“也就是说,如果苏洵打了亲家夫妻几拳头之后干净跑去自首,笞四十都不用,也许二三十就够了。”

伍爱华说到这里,苏洵已经起身了。

“夫君你要干什么去?”程氏敏感地问道。

苏轼心有灵犀:“爹你是不是要去揍人?带上我啊!我过去之后可以拦着他们,让你最先跑去自首!”

苏辙默默地站起身跟在苏轼身后,显然也打算一起过去。

看到这父子三人,程氏只觉得头疼。

这时候,伍爱华还在天上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道:“而且吧,古人判决,还需要看情理,如果是义举,那么判决会更轻一些,甚至无罪。”

“我寻思着苏洵能位列唐宋八大家,写出来六国论,笔杆子应该是很厉害的,所以干脆玩个舆论战啊!先占据道德制高点把程家的破事传诵出来,然后再去殴打亲家,自首的时候就说是为了女儿,痛陈程家的不义,负责判案的官员高低要给他减免一些刑罚,挨上十鞭二十鞭甚至无罪就能换回女儿的性命,多划算啊!”

确实是很划算,苏轼甚至还发挥了自己的孝心:“爹!或者我去打程家的弟弟妹妹,我还未满年龄,还能再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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