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对他的排斥都如此清晰明了地表现出来了,像是生怕别人看不到一样。
偏偏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还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
有点蠢。
他带着点恶意地心生嘲讽道。
他很简单地就获得了他的好感,甚至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可说到底,鲜活的人和冷冰冰的标本还是不一样的。
明明一开始只是在看笑话,明明只是把他当做可以收藏的东西,明明只是用来打发时间而已。
到头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是啊,为什么呢?
心动。
喜欢。
爱意。
如此陌生的字眼。
什么是爱?
是见色起意,是转瞬即逝,是占有是禁锢。
这些都是那个疯子父亲身体力行地告诉他的道理。
折断爱人的羽翼、拔掉她的傲骨、禁锢她的行动,把她牢牢地锁在身边。
这就是爱。
只有那个人永远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时,心里过于旺盛的贪欲才能稍稍平息。
所以他觉得,他也是爱“揭流”的。
和他爱那些精美漂亮的标本一样,不,相比起来,揭流还是要比那些死物更得他的欢心。
他开心的时候会轻微皱一下鼻子,有点臭屁地挑眉,发呆的时候眼神会定在一个点,发脾气的时候总爱说滚,但是他总是不长记性,明明上一秒才被惹毛了,下一秒你转移个话题他就忘记了,乖顺得像个你撸撸毛就乖巧趴在地上冲你摇尾巴的狗狗。
真可爱啊。
但他依旧在想,如果把人做成标本一定会更“可爱”吧。
这样他就不会看向别人,不会再在意别人,不会背对着他奔向其他人。
永远只待在他身边不好吗?
只看着他,只在意他,只有他。
可真的当他虚弱地躺在他的怀里,他才惊觉,不该是这样的。
他不该皱眉的,他从来就不适合皱眉。
他就该像是蓬勃生长的树,永远挺拔、永远生机勃勃。
那日车窗外的流离的光影不断掠过,半明半暗的夜色里,他病得有点糊涂,脸在他的手心磨蹭。
本该是高兴的。
你看,他就和你预想的一样,如此乖巧地窝在你的身边了,你不用再担惊受怕,不用再患得患失,不用再杯弓蛇影。
你只要一伸手,他就在那里。
可他发现,原来他并不会觉得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