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顾当了甩手掌柜,沈郡被迫上任给亲亲蜜蜜旅游的兄弟俩赚钱花。
沈郡在公司苦熬半个月,好不容易把人等回来,赶去又扑了个空。
“去闻家了?还是自己去的”,沈郡琢磨了会儿,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他能离得你?”
林顾淡淡道:“有什么不能的,你给我发紧急邮件的时候,他都可以独自去周边景点逛,还能给我带个冰淇淋回来。”
固然,这是每个成年人都可以做到的事。
但是按在林资身上,沈郡依旧震惊。
沈郡打量了会儿林顾,轻笑,“之前我觉得你隐瞒林资的做法简直是不可理喻,现在看来有奇效啊。”
治心病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病人亲手剜去病灶。
那会让病人的□□和精神都产生极大的痛苦,唯一的好处是下次病人就拥有了抵抗能力。
拔苗助长,不焉如是。
林顾不,他舍不得。
他每天哄着林资,爱着林资,让那块伤口缓慢的、悄无声息的愈合。
所以林资不用被迫成长,他可以牢牢扎沃在叫林顾的土壤里。
林顾给予他根系空间,慢慢地将林资养大,不需要用脆弱的枝芽抵抗狂风劲雨,林顾这块土壤不消失,林资永远不会弯折。
“林资分不清他对你的感情时,我等着他”,沈郡弯唇,桃花眼里却没一丝笑意,“等到他真的分清了,他的选择还是你。”
沈郡开玩笑似的叹道:“真的是不甘心吶,林顾。”
林顾没什么反应。
沈郡连矫饰出来的表情都收敛得干干净净,语气沉抑,“我真的很不甘心。”
林顾摘下眼镜,重新审视他这个多年好友。
沈郡任由林顾逡巡,半晌他听到林顾说,“你喜欢囝囝,你应该告诉他。”
沈郡觉得好笑,却又笑不出来。
“我告诉他?”沈郡喃喃道:“他懂什么啊。”
高大透明的落地窗倒影出沈郡挺括俊美的身形,头发丝都是蓬松精致的,被打理得一丝不茍。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谁说男的就不是呢?”沈郡回想起来都深觉无奈,“我在他生日那天想好好打扮让他多看看我,他以为我抢他风头。”
沈郡唇边染上点笑意,“我真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林顾不搭腔,沈郡自顾自说着。
像是喝了许多酒,身体没有醉,神经却被酒精侵蚀得软弱。
沈郡跟谁也说不着,只能一股脑地将苦闷往林顾这个朋友外加情敌这里倒。
“他怎么能这么认为?”沈郡想不通,“他也不是注重外表的人,怎么突然关注起我的穿着打扮有没有遮掩他。”
林资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大概是漂亮惯了,林资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的外形。
衣服、鞋子,内内外外都是林顾一手包办的,除了颜色要求,林资是有什么穿什么从不挑剔。
沈郡追本溯源,“林资好像是从剃坏头发那天开始……”不对劲的。
沈郡戛然而止,倏地看向林顾。
“怎么?”察觉到沈郡异样的眼光,林顾面不改色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