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色沉静,甚至语气都显得严苛,“但你现在叫我脱,我也会有点为难。”
我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他肚子里憋着什么坏水,反驳不过脑便脱口而出。
“没让你在我面前做,去我卧室脱。”
里包恩望着我。我看着他。他不动声色地挑起眉毛。
我抱着电脑,义正词严地纠正用词:“……去换了。”
退一步说,就算这个小屁孩在这里脱光也不会怎么样,我也不是没看过他(婴儿时)换过衣服。
里包恩进了卧室。
我微妙地松了口气,手肘支在笔记本电脑触控板边上,扶额揉了揉脑门。
十几分钟前,这家伙在楼道口闪现就把我惊得够呛,但他神出鬼没的功夫实在是收放自如,我也算是习惯,只是黑尾被狠狠地初见杀了一下。
倒霉却聪明的老朋友反应很快,轻易就联想到我说的小孩保镖,旋即,把里包恩不嫌事大的开场白有机结合,脑子里不知道生成多少小剧场。
因此到最后,黑尾铁朗看向我的眼神除了“来真的啊”、“恭喜”、“我就知道你死鸭子嘴硬”、“记得解释”以外,还囊括了“自求多福”等不知所谓的含义。
所幸从走廊吹来的晚风让我头脑迅速清醒一点。
我主动忽视他复杂的神情,硬着头皮给两位各自做了介绍:
这是我保镖,这是我朋友,现在你们认识了,没事就散吧,黑尾你自己路上注意安全,乱说话的小混蛋跟我走。
拿剧本的里包恩倒是乖乖上楼,走到了我身边(他好像又长高了点,都超过我肩膀一些了)。然而黑尾此人在离开前,还特地咳嗽两声,严肃表示:
“小朋友,你别误会,我真的只是一个路过的朋友君。”
免得他俩又徒添惊悚对话,我立刻挡住里包恩半个身子,一手拽住男孩的手,随时准备把他拉回家。
“没什么可误会的。”我果断赶人,“快回去吧,你明天不用上班啊。”
黑尾:“小朋友我跟你说,你老板上周喝完酒——”
我:“里包恩,做了他。”
黑尾:“喂!”
里包恩:“我倒是很想听完。”
我:“你不想。”
里包恩:“我想。”
黑尾多看了我们两眼,笑了几声。他一只腿已经迈下台阶,却在昏暗的楼道灯与月光的注目礼中,又向我投来一个意味深长、几乎带着鼓励性的眼神。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但只是挥挥手,目送他下楼。
再回头,夜色如水,柔软地、真实地缠绵在男孩身侧的影子里。里包恩的眼睛似乎比夜还黑。他平静而若有所思地瞥来。
被我牵在掌心里的手指微微动了一动,摩挲过虎口的皮肤。
里包恩开口:“他说你上周怎么了?”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