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她还不自觉地往后退一步,差点直接朝山下倒去。
藜菽连忙将人拉住,并解释道:
“这是大姐打到的兔子,后腿受伤了,还活着。我担心放在驴车上会跑了,就塞进衣服里放着,不是什么吓人的东西。”
“兔子——”
藜荞的声音变换了好几个音调,一脸欣喜地看着二哥递过来的兔子。
一只手轻轻地接过,另一只手则是自然地朝着兔子抚摸。
柔软的兔毛触感让她苍白的脸色瞬间消失,只留下喜悦的血色。
这种可爱的小东西,藜荞最喜欢了,之前爹爹打猎的时候,也曾经给她送过一只兔子。
只不过很快就落入腹中,成为她记忆中的存在。
现在,她又得到了兔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于是,藜荞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看着抓到兔子的大姐,兴奋地说:
“大姐你真厉害!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兔子了。”
“那就你来养。”藜麦看了激动的藜荞一眼,迅速做出决定。
“啊?真的可以养吗?”
此刻,藜荞的眼神中满是兴奋的和喜悦。
藜菽瞬间回想起记忆中的画面,连忙补充道:
“大姐是让你将兔子养肥,便于之后吃肉。”
言下之意,就是让藜荞在养兔子的时候,别带上那么多感情,不然就会像之前一样哭鼻子。
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泼在藜荞身上,激动的心瞬间沉寂。
“呲呲呲!”
但手里响起的兔子声音,又让她的心重拾信心。
虽然兔子注定要死亡,但是她能够养活一段时间也不错。
于是,藜荞抱着满怀的兔子,紧跟着大姐的步伐往下走,只留下藜菽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藜荞突变的情绪真的是藜菽难以捉摸,他不解地挠了挠后脑勺,驱赶驴车,往山下走去。
因为获得的猎物太多,担心存放时间久,会出现变质的情况。
藜荞决定连夜将所有的鸟和野鸡处理干净。
没错,这一次藜麦还猎到了野鸡,以及野鸡精心照顾的野鸡蛋。
想起上次吃到的疙瘩汤的滋味,藜麦就忍不住舔嘴唇,定下了明天一大早吃疙瘩汤作为早餐。
为此,她帮忙烧火、烧水。
藜荞则是用开水给鸟和野鸡脱毛,开胸去内脏,全部清洗干净。
藜菽自然也没有闲着,因为刚刚得来的兔子,也需要有一个圈养的地方。
所以在火堆跳动的光线下,他取出剩下的小段木条,利用榫卯结构和绳子,搭建出一个圈舍,用来当做兔子生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