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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爱贝丝茫然的看着我,问我教母是什么。

我:“……”

原来这见鬼的世界根本没有教母一说吗?

赶紧还我刚刚的感动!

【4】

我觉得我现在的人生可以改名叫做爱贝丝的养胎生涯。

爱贝丝虽然怀孕了,但是完全坐不住,虽然多瑞亚斯有其他精灵医师,但我还是留了下来镇守这位大魔王。

多瑞亚斯的中央地带是天然景观,有一个布满洞穴的大山,庭葛及矮人在这里建造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城市,叫明霓国斯。

我们就是住在明霓国斯的内部。

我早上起来正准备去取水,刚走出庭廊的大门,就看见格洛芬德尔利落的下马走过来——自从爱贝丝怀孕后,他对于多瑞亚斯是三天一报道。

恩,是个好哥哥呢。

然后他看到了我,对我笑了一下,伸手从怀里小心翼翼取出一束娇艳欲滴的小花,上面还沾着晨露,显然刚被摘下来不久。

恩,每次还顺带给我带礼物来着。

我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送的也不算值钱的,从花到好看的石头,自己做的木雕,发带,护腕,面具等,我也不好拒绝。

所以说这家伙长进了啊。

谁教他的?

【5】

我对于格洛芬德尔的感情其实一直有点茫然。

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

我是个异族人,虽然恰巧被金花家族收留,但是我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虽然拿着玛丽苏女主的好牌但却是路人甲的命,唯一能看得过去是我的武力值——我当着不少精灵的面生猛的砍过半兽人。听埃兰薇说过她的丈夫特刚曾一直以为我是梵拉创造出来的新的生灵——专门为战争而生的人形兵器,被梵拉派来帮精灵揍半兽人的。

坦白说我当时有点囧。

你才是为战争生的呢混蛋特刚!信不信我先揍你啊!

我困惑的看着他,如果说我喜不喜欢他,答案当然是肯定。我喜欢他跟我喜欢爱贝丝和凯兰崔尔一样,都是友情方面而已。

当然了对方也很好看就是了,就算在以美貌著称的精灵族,也是稀有的存在。

他看着我的目光,对我又笑起来,明朗的外貌看上去格外风神俊秀:“你在看什么?”

“e,”我停顿了一下,最后还是说,“这束花很好看。”

“谢谢,”他的笑容似乎更明亮了,似乎一语双关,“得到你的赞美,就已经是最大的荣幸。”

【6】

看到没。

这家伙还无时无刻不在撩我。

还懂得利用他的外貌优势。

于是我默默给他打上了一标签——

心机金发混蛋_(:3」∠)_

【7】

我算着日子差不多的时候,要去东南边很远的一处山脉采摘一种稀有的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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