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
“这本书你看得下去吗?”
他前世买回来之后,都是催眠用的,每次看得不过三页就睡着了,下次翻看,还是那三页,一直都不知道第二章是啥。
当时也是冲着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名头买的,纯属放在书架上装点门面,一直放在他前世的主卧书架吃灰,不知道最近怎么又给它给抽出来了。
放到灶台上,本来是打算引火用的。
“无聊?为什么会无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挺好的!很有意思,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这种。”
“你不喜欢吗?”
王琦瑶疑惑地问道,神情中透露出不理解。
在她看来,陈泽好不容易弄来这本书,应该是非常喜欢才对,而且她看书页那么新,想来陈泽应该是十分爱护。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这本书之所以新,是因为陈泽真的就没怎么碰过。
“额哈哈,喜欢,怎么不喜欢,我最喜欢这本书了,睡觉都放枕头边。”
陈泽尴尬地笑了笑,说了一句大实话。
王琦瑶却并不知道,只是有些欲言又止,露出罕见的表情,
“请问,这本书,能借我看看吗?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唐突,不过——”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陈泽打断了。
“看呗,随便看!不过最好别拿走,我怕你知道的。”
“嗯,这个我知道。”
陈泽不在意地摆摆手,这本书放他这里也就是一个摆设,只能沦为烧锅纸,他是一个俗人,对于这种半个世纪前的文学巨着是提不起一点儿兴趣,他还是更喜欢豪门赘婿,歪嘴龙王,每章都有爽点,爽到爆炸,让人夜不能寐。
一本书罢了,如果对方能因此多陪他吃几顿夜宵,也挺值得,他虽不是变态,但他一中年大叔额
而陈泽似乎也低估了书籍对小王同志的吸引力,从这晚以后,小王同志像是上班儿一样,每天晚上都会在夜深人静时,准时偷摸跑到陈泽家看书。
就算是陈泽偶尔不在家,或者早睡,她也会一个人躲在窝棚下,烤着火炉,独自看书,沉迷在书籍的世界。
来陈泽家看书似乎渐渐成了她一个脱离现实苦难的方式,成为了她汲取幸福的源泉,仿佛能够让她疲惫的心得到慰藉。
而陈泽,只是附带的。
“好啦,不说这个了,先吃饭吧,我忙活了半天才弄好的。”
王琦瑶这才注意到陈泽注意到他手上端着的一盆热腾腾的肉。
“这是什么?”
“肉!”
这才明白过来,陈泽叫她过来是干什么的。
“趁热,赶紧吃。”
陈泽给对方盛了一碗,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刚出锅的肉,还冒着热气,一口肉汤下肚,温暖了人的肺腑。
“多吃点儿,瞧你瘦的!”
肉给兄弟吃了,兄弟可能只会叫一声义父,但要是给女人吃了,她可能给你生一个大胖小子。
这是一个没有小仙女出没,捞女罕见其踪的时代。
这个时代,舔狗不叫舔狗,叫一往情深。
在没有糖妞不等式的时代,付出总会有收获,答应吃饭,就等于愿意处朋友;牵了手,就等于确认两人关系;收了彩礼,就等于同意结婚;成了夫妻,就会诚心实意过日子;有了矛盾,不会想到举报对方婚内弓虽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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