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风拂墨的私心,他虽然名为风拂墨,但这名字意为以风拂去墨色的意思,是她爹娘不希望他此生为魔,所以取的名字,不过他生来为魔,此生便只能做魔。
既已经做了魔,还坐上了魔尊之位,那便洗去这一身的墨色,也算完成了爹娘一半的遗志。
只是这一项,魔族却有异议,倒不是素色不好看,也不是白色像发丧,他们魔族人最是不在意这些。但是除了黑色,别的颜色是真的不耐脏啊!
人家仙族喜白,是喜欢白色显得不染尘埃,更因住在天界,每逢日头高照,祥云出现,那白衣便会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流光溢彩。他们穿白色算怎么一回事?在魔界里黑黢黢的,穿一身白,做的都是些挖尸炼气的活,东蹭一块西蹭一块,那衣裳还能看吗?
风拂墨仔细思考了一番这个问题,最终决定以后魔界的人可穿各色衣裳,就像妖族那般。
如此,这三件大事算是实施了下去,
风拂墨虽然在萧沉鸾身边久了,但并不擅长做魔尊,遇着事了只会给天上的萧沉鸾传音问问题。
萧沉鸾被他扰得烦了,便告诉他:“以后遇着魔族冲突打架,你就把双方都打一顿。”
“不行啊,魔尊。”风拂墨欲哭无泪:“他们天天打啊!”
萧沉鸾:
他郑重其事:“风拂墨,你已经是个成熟的魔尊了,很多事情你要自己学着处理。”
萧沉鸾说罢便强行切断了与风拂墨的传音,他看向身边的阎絮,露出一个无奈的神情。
“风拂墨这传音来的真不是时候。”阎絮道。
此刻,阎絮与萧沉鸾赤身裸体地依偎在床上,二人商议着不日之后的大婚。
阎絮脸上潮红一片:“当时在人间那套嫁衣我一直保存完好的,可以再拿出来用一次。”
“既然是三婚,当然要穿的更隆重体面一些。”萧沉鸾笑道。
“三婚?!”阎絮气极,攥着拳头去揍萧沉鸾,萧沉鸾佯装闪躲了一阵儿t,然后把阎絮拥入怀中,两个又温存了好一阵,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各自系好了衣裳,便走出去散步。因为仙界受人族供奉,所以自是不需要什么生产劳动。
不过神仙也不能做吃空饷,总要择选几个人类的愿望为其完成,以彰显仙恩。
话说前几日去择选良辰吉日成婚的时候,他们发现司命殿来了个新飞升的女仙,本并不在意,却听这仙子喜看人间戏剧,每每看到人界各种情感动天的东西都会设法画上一笔圆满结局。
比如有情人双双殉情化成了一支双生莲,生生世世在一起。
比如因感念无法对母亲尽孝之人,死后就变成了一只乌鸦,要反哺还尽恩情。
这些做法无伤大雅,却为不尽人意之事给了一个圆满结局,还增添了许多浪漫色彩。
这司命殿的司命仙君是个老顽固,人类任何情感都无法令他动容,只按部就班完成命簿所着,这回可算迎进来一个与他对着干的人。
听得司命殿那些传出来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多了,阎絮便有意和萧沉鸾往司命殿去,就想看一看人界的趣味和他们的爱情故事。
司命殿新来的女仙名叫谛英,今年芳龄四百多岁,原是昆仑山上修炼的剑士,后来为促成天地间的痴男怨女修行灵力,意在帮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果总要为小情人打打恶霸、反抗反抗家族压迫什么的,结果意外地攒了一些功德。又意外被人所知,零星给她修建了几座庙宇,让她受香火供奉。
某天天上一道惊雷直劈她脑门,忽然之间她就飞升成仙了。
司命殿的活对于谛英来说是个好差事,她每天干的乐不思蜀。
“由你帮助过的人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吗?”阎絮忍不住问道。
她的本意是想听几段佳话,但谛英却直接了当地说了:“并不!”
“我极力促成的有情人,有的在成婚之后困于柴米油盐日日争吵不休,有的很快移情别恋,爱上了家里来的表妹,或是回来的小叔子。有的为心上人放弃华贵奢侈的生活后后悔不已,还有的看上了更有权势的岳家见异思迁这些事情不胜枚举。”谛英津津乐道地说,但脸上却没有一丁点的惋惜和失落。
“果然符合我对一些人类的印象,他们容易生情,也十分多变。可”阎絮不解地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帮他们。”
“至少他们现在是真心想要在一处的,为了防止日后的后悔就不去珍惜当下的感情,在我看来是一件蠢事。”
阎絮道:“世人多以结果论输赢,但这是因为人命不过几十载,而神仙却千年万年,一直看不到结果,所以自然觉得当下最好,毕竟结果太远,而可以回头的机会太多。”
阎絮想到了自己为周雪生时,这些神仙的寥寥几笔,却是她孤苦的一辈子。
“我不过是顺着他们的本心推了一把,谁想他们自己作孽。这凡人的命数只有生死,其余是他们自己去争的,活不好怨不得旁人。”谛英散漫道,“神女有另一种见解?”
阎絮做过人,也做过神,神的光阴可以辜负,毕竟千万年来如一日,即便再痛心疾首的仇怨都可以用时间化解,所以凡人看来神才有种超脱世外的淡薄。但她做凡人时,却想把每一日都过的有意义,想要跟爱的人白头偕老。
所以做人、做神本就由立场决定心态,无法相通。
“既然他们是真心想在一起的,那必定会冲破所有阻碍,如此得来的感情才是弥足珍贵的。若只是有困难便退缩,便不算真心了。阻碍是真心的试金石,你推他们一把,难怪会有那么冤假错案,造就那么多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