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凌,和自己的偶像一起坐公交车,你是不是特别幸福?”
凌宸:“……我一直有个问题。”
贺今朝:“什么问题?”
凌宸:“你是每天都有‘自恋KPI’吗,一天之内不完成三次自恋行为,你就浑身刺挠?”
都说粉丝要离明星的作品近一些、离明星的生活远一些,他现在只想离贺今朝越远越好。
最好早点把这家伙送走,凌宸不为继承贺今朝的万贯家财,而是怕再呆下去,他真怕自己忍不住把贺今朝的骨灰扬了。
……
中午一点,一辆慢悠悠的公交车停在xx镇幸福里小区东门外,凌宸带着两包节礼以及一个烦人鬼,迫不及待地走下了公交车。
虽然他们单位距离镇上只有十几公里路,可是公交车硬是坐了一个多小时,
这一路颠簸,凌宸怀疑自己的尾椎骨都要颠骨折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报工伤。
虽说这个地方的行政单位是“镇”,但一线城市的“镇”都是很气派的。这里有两条地铁线直通市中心,高铁站也离这里不远,总而言之,这座小镇相当热闹,三甲医院购物广场重点学校全都有,与凌宸他们所处的深山老林简直是两个世界。
幸福里小区是前几年新建的楼盘,环境相当好,鸟语花香,人车分离。凌宸一眼就喜欢上这里,经过小区门口的房产中介时,他没忍住放慢脚步,认认真真看了几眼二手房的价格,这里的房价对于一线城市不算贵,但是对于小镇来说不算便宜。
贺今朝饶有兴趣地问:“你想买房?”
凌宸喃喃:“谁不想买房啊?”
他太想要有一套房子了,一套独属于自己的房子。不是寄宿学校里的多人宿舍,不是父母弟弟施舍般地给他留一个小小隔间,不是单位分配给他的单身公寓……而是一套写着他的名字,完完全全属于他的空间。
所以,凌宸才如此“见钱眼开”,他拼命省下每一分工资,都是为了给他的房产基金添砖加瓦。
贺今朝一听,主动表示:“你要想要房子的话,我名下有好几套,你喜欢别墅还是公寓?反正我死都死了,留着房子也没用,你可以住。”
凌宸却摇了摇头:“那是你的房子。我可以要你的钱,但我不会要你的房子。”
贺今朝不理解,凌宸也没打算解释,他想要的从来不是一个豪华的房子,而是想要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
凌宸重新提起礼物,走进了小区里。
正是中午时分,小区里静悄悄的,连树上的鸟都趴在了窝里。
贺今朝提醒他:“你这个时间来找‘大巫’,说不定他在午休,会不会打扰到他?”
凌宸其实是故意选的中午。他巴不得对方在睡觉,那他就可以顺水推舟地把礼物留在门口,然后转身再坐一个小时的颠车回山里,到时候直接告诉宋主任自己吃了闭门羹,连大巫的面都没见到。
他讨厌社交,大巫也讨厌社交。
如何避免无效社交?那就干脆不要社交。
凌宸按照宋主任给他的地址,很快找到了大巫的住处。
那位年轻的宅男大巫独居在十三楼,防盗门上贴着旧旧的春联,门旁还有好几个拆开的快递盒和吃剩的外卖袋,看上面的单子日期至少放在这里一个星期了。
果然很宅。
凌宸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做了八百遍心理建设,终于抬起手按响了门铃。
结果门铃没响。
估计是没电了。
read_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