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魂的人们结伴而行,熙熙攘攘正准备去上早八。
不时闪过几个快到看不清的影子飞奔而去,应当是起晚了,点名快来不及了。
白茉总是能在这条食堂的必经之路上看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因为走得慢,她总要花更多的时间完成寻常人几分钟就能完成的事,所以每日的时间规划必不可少,也是她必做的功课。
“买完早饭,去一趟超市帮绮绮买酸奶,纸巾也不够了,然后下午”
白茉掰着手指头一件件细数,性格使然,她总能记住好友们的委托,并且准确无误的执行。
“嘿,白茉。”
突遇险情,井然有序的时间管理顿时发生错乱,警报声连连。
那声音来源快步追了上来,最终停在了十步开外。
“干什么”
白茉非常不情愿地转头,眼神仿佛在嫌弃对方的阴魂不散。
“你不是在北校区吗,干嘛跑来南校区的食堂。”
你我安好
程洮知道自己不被待见,但看到熟人不上来打招呼也是一种不礼貌的表现。
他不想把关系进一步弄僵,更何况他们还是邻居,曾经形影不离的童年玩伴。
“今天在这边上课,”程洮解释道,“你呢,没课?”
白茉身上没带书,穿着一双拖鞋便出了门。
由此可见应该是还要回宿舍的。
“嗯,帮之之带饭。”
白茉的回答令程洮露出微笑,指尖扶正腋下歪斜的书册,“宁之之她还好吗?那天之后,论坛上出现了好多风声。”
以最在意的人为切入点,语气平常到就像在谈论今天天气真好一样,简直无法回避的问题
恐怖的男人!
原谅白茉还在把程洮当作潜在的竞争对手,可她必须得谨慎,好不容易才收获的幸福,值得她一生守护的珍宝,她不想再被人从手中无情夺走,哪怕是觊觎也不行。
白茉抿唇,尽可能稳住气息,眼神坚定,“之之她很好,不劳你费心。”
“那最好了。”
程洮挠头。
不知道为啥感觉白茉看他的眼神好像充满了敌意。
他刚刚说错什么了吗?
“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总算回味过来了,程洮急忙澄清,“宁之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也不会喜欢她,倒不如说我现在还没有找对象的想法,要不然我也不会答应帮你了不是吗。”
“之之的性格的确很多人都不喜欢。”白茉轻喃。
但架不住她好看呀。
颜值能打一切,再任性再胡作非为,那一张漂亮的小脸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你能狠心去责怪吗?
而且宁之之是宁氏财团的唯一继承人,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大小姐。
单冲这一层,那些追求者们便排着长队上门供其挑选了。
“我绝没有撬墙角的意思!”程洮危言正色。
只是偶遇上来打个招呼而已,被误会实属难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