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他已经回国好几年了,仍与他们有联系。
弗林太太小时候在华国生活过很长的时间,对国内文化了解,知道会乱了辈分,所以刚刚才提醒艾德琳不要乱叫。
小姑娘还在反驳:“我不,我就要叫他哥哥。”
因为母亲的中文很好,所以小姑娘也跟着在学,以前孟此霄也教过她一阵子。
弗林太太笑着拍了下她的后脑勺,调侃道:“我可不好意思当孟教授的长辈。”
没过多长时间,弗林先生走了过来,也凑近在镜头面前笑着和他打了声招呼。
“ng,好久不见。”他晃了晃手中的盒子,“正好我们收到了快递,你是不是又寄东西过来了?”
孟此霄:“是艾德琳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你和弗林太太喜欢的茶。”
对方也没推辞,爽朗地收了下来:“谢谢!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玩?我们招待你。”
孟此霄笑了下:“还是住我之前的房子吗?”
镜头前的夫妻俩对视了一眼,弗林太太有些抱歉道:
“那可能没有机会了,那间房子已经卖了出去。”
孟此霄愣了一下,然后温声道:“没关系,我就是随口说说,就是有些好奇,为什么会卖?”
这对夫妻不算是大富的那种人家,但也不缺钱,拥有着一整幢三层高的楼栋。
一层和二层各有两户,一楼为他们私人所用,二楼的两户用于出租,至于第三层是阁楼。
弗林太太解释道:“有位买家很喜欢那间房子的格局,就出高价买了下来。”
“那位买家……”
说到这里,孟此霄的声音顿了下,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
弗林太太或许理解了他的意思,语气更加温和:“ng,真的很抱歉,买家的私人信息是隐私,我们无法提供。”
孟此霄点点头,表示理解,也不再纠结这件事。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才挂掉电话,随着手机的熄屏,室内彻底昏暗了下来。
孟此霄想到了当初住的那间房子。
光线明亮,屋子里贴着漂亮的暖色系壁纸,70平不算大,但对一个人生活来说,绰绰有余。
他很喜欢书桌前的窗景,繁盛的树木横斜交错,阳光和树影一并落在书本上,莫名地就会让他静下来。
偶尔楼下弗林太太烘焙的甜香味会透过窗户氤氲进来,能听到艾德琳清脆快乐的笑声,她在和家里的萨摩耶玩闹。
那是一间能让他安心蜷缩起来,慢慢舔舐伤口的房子。
对他来说,有着很特别的意义。
孟此霄蓦地心情有些低落,倒不是对别人的房子有莫名的占有欲,而是为自己的犹豫。
他不是没想过买那间屋子。
只是最开始,他根本不用过多考虑自己的心理问题,因为最基本的经济实力就还不够。
后来有了足够高的成就和条件,但装修现在住的房子,他提了太多自己喜欢的需求。
他已经到了极限,无法再去承受争取另一个那么大的“我喜欢”所带来的负疚感。
犹豫了那么久,最后的结果就是现在的失去,只怕是再没有机会看上一眼。
他不知道当时如果强撑着买下来会难受多久,但现在能确切地知道,是要永远遗憾了。
手机又亮了一下,孟此霄目光落在上面,看到备注是“小皇帝”后,打开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