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知青溺水案,不是江忠清接触的第一个案子。
前世他只是一个挂科员的警员,有警衔没有实权,清晰的记得第一天上班就去了后勤资料室。
两个月他才被老所长叫到办公室,处理一些案件。
等两年后老所长退休后,他才因为累积一些功绩,直接当了教导员。
新所长是新调任来的镇委书记兼任,在三年后书记调走他才当了正所长的。
听说老镇长马名学是因为包庇案,以包庇罪被撤职开除,看来是老所长邓易的手笔了。
当年江忠清转业是没有带枪的,也没有军方给他站台的电话。
这一次江忠清在疗伤期间,成功抓住了机会找到了四伯,这才转业直接成为戴乌纱的国家干部。
配枪的申请,给他增添了很多威风。
能拥有配枪的很少,特别行动中才能临时使用武器。
拥有持枪证的干部,随时随地都能带着配枪的。
能拿到配枪,不但政治成分要合格,还要有足够的后台做担保才行。
自改革开放前夕,国家就制定了禁枪法案,民间禁止私自使用枪支。
但禁枪的力度,并没有达到最后的预期。
但每一把民间的枪支都进行了登记和对应的编号,谁持有的枪出了案子就找谁的责任,这也为后来全面禁枪打下了基础。
很多县镇都已经开始为禁枪做准备工作,80年代在山区地带,有枪的百姓不在少数。
山区的猎枪只能用于打猎,打猎使用也必须提前申请,每把猎枪遗留的子弹数量也登记在册。
反抗公务执法使用枪械的,公务执法人员有立即枪毙的权力。
像江忠清拥有专属持枪证,可以用于公务执行带配枪的干部,在地方上还是少见的。
日落时分,李勇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弟兄,共三个人到了下马河村大队。
女知青的尸体就停放在大队部,知青们也都住在这里被保护了起来。
曾经当过民兵马名堂手里是有一把汉阳造的,还私藏了几十发子弹。
藏枪的人不多,但有跟没有是有区别的。
在政府下达禁枪令的时候,江忠清记得舅舅李勇就拿着一把‘毛瑟手枪’带回了派出所,这把手枪外公说是战场上缴获的。
但下马河村老支书马名堂,却没有把手里的汉阳造上缴,被登记为猎枪使用。
马名堂的大儿子马大山30多岁,是下马河有名的混不吝,纠集三五成群的青年,殴打别人是常有的事情。
他每一次出门都会背上家里的这把‘猎枪’时不时的去山上打一次猎。
曾经拿着这把‘猎枪’还参加了红卫兵,没少干恶心的事儿。
曾经的马大山娶过一个老婆,是下乡的知青,据说是病死的。
江忠清到了下马河村支部后,没有人阻拦他,马名堂还给江忠清准备了好酒好菜,上了好烟。
江忠清并没有吃这顿饭,而是直接去了放置女知青的棺材处。
马大山也在,背着枪跳着:“啥狗屁教导员,公干的就了不起啊,给脸不要脸!这人溺水死了,有啥好查的。
查来查去,人还能活过来咋的。”
江忠清没有给脸去他家吃饭,愤怒的马大山骂上了,马名堂训斥了一声却没有过多的责怪。
对于江忠清不识抬举,他马名堂觉得脸面上过不去。
看江忠清腰里挂着手枪,知道这小子也不是好惹的主,也就没有当场发火。
“打开棺材。”
江忠清冷声命令,两个村里的干部看了看马名堂,一咬牙动手把棺材打开。
这是马名堂授意的,要是阻拦就说明他自己心里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