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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我这些年活到狗肚子里了(第2页)

她绘声绘色地给陈美银描述今晚的所见所闻。

说那些灯光怎样璀璨耀眼。

说人家那些女孩子穿的衣服咋样咋样。

最后,她撒娇道,

“妈,我问过了,人家穿的裤子,叫踩脚裤,可好看了。”

她今天可算是开了眼界。

这种裤子居然也有人敢穿,简直啧啧啧……

陆小花叽叽喳喳跟陈美银普及时尚潮流,

“妈,这种紧身的裤脚处有个带子,把裤脚拉在脚踝上,啊呀,它把腰身大腿和屁股勾勒得,那简直了。”

简直什么,她形容不出来。

当时歌厅里不少女孩个头跟她差不多高。

但人家穿上踩脚裤,那腿显得又笔直又修长。

在窗口下偷听的简翠翠倒是知道。

这时候的踩脚裤也叫健美裤。

有些地方叫脚蹬裤、踏脚裤。

它上宽下窄,裤脚下连着一条带子或直接设计成环状,以便踩在脚下。

穿上后,产生一种拉伸感。

能够衬托腿部的修长,体现出女性的线条美。

陆小花急不可耐地拉着母亲的手摇了几下,说道。

“妈,我一定要买两条踩脚裤,穿上那种裤子,我肯定不会显得胖乎乎的。”

陈美银却笑着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傻孩子,人家昌盛就喜欢你这微微有点丰腴的身材,家里没个胖媳妇,怎么能显出家里的生活优越?”

自己当年不是也因为有点微胖,才能把陆丰年迷得不肯回家?

“那倒是。”陆小花红着脸点点头,道,

“妈,王大哥的眼光真好,他说,那种瘦瘦的女孩子看着就倒胃口。”

窗口下的简翠翠心里冷笑。

那是因为,女孩太瘦了,经不起他几拳。

毕竟娶媳妇的成本也不小。

有条件的情况下,娶一个能抗揍的划算。

陆小花真的跟王昌盛处对象了?

同样在窗口下偷听的陆宸,一颗心不住往下沉。

王昌盛比陆宸大了三岁。

却因为老是留级,所以俩人做了同学。

至于为什么他家住在蓬安县,却到龙舟县读书,是因为他脾气太暴躁。

他在原来的学校里,几乎把大半的同学都揍过一顿。

蓬安县城已经容不下他这尊大佛了,所以才会到留川镇中学,勉强把初中读完。

就这样的一个败类,他妹妹和母亲却把人家当宝。

陆宸正想进西厢房,简翠翠一把将他拉住。

她想再听听,这母女俩还有什么秘密。

可里面的陆小花已经打算烫一下脚,就上床休息了。

陆宸再也忍不住了。

他快步进屋,直截了当对陈美银说,

“妈,陆小花这个亲事我不同意,那个王昌盛是我同学,他在学校就爱打人,小花不能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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