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吃食方面。
她吃的比在老钱家好多了。
因为女儿隔三差五的就送一些好吃的过来,可能是肉,也可能是鸡鸭鱼之类的,一个月还给十斤细粮。
虽然她不上工。
但老大有工作,每个月都会发一些福利。
比如糖票和肉票之类的。
她可以用这些东西和村里的人换一些粗粮。
还有就是大儿子,有时候休班回家,经常会带回来一些大城市里的东西。
比如在沪市那边很普通的丝巾,发带什么的。
到了这赵家村,那就是最流行的!
赵家村消化不了,她还可以拿到黑市去换一些需要的东西。
当然。
去黑市买东西卖东西,还是赵氏跟着山里的那些街溜子学的。
他们这些小混混,对于黑市上一切东西都很熟悉。
赵氏属实跟着他们学了不少。
甚至。
沪市那边的发带和好看的衣服。
赵氏还可以模仿着做出来。
本来她是想做这方面的生意。
但赵浅浅第一个不支持。
这个时候做生意,属于投机倒把。
家里又不缺吃少喝,赵母至于非得把自已整的那么累吗?
要想做生意。
那也得等几年放开了再说。
于是赵浅浅就整天的给赵母洗脑:“妈,你还年轻,怎么能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赚钱方面。你应该把自已打扮的漂亮一点,然后找一个男人养你。”
自已养自已,多累啊!
找个男人,养着,多好啊!
你看她现在每个月什么都不干,就有曾诚父亲给邮寄的50块钱,外加一些糖票和肉票什么的。
多么轻松自在的生活!
赵母想想女儿说的对,也就不再折腾了。
加上新盖的房子有很大的院子,种些蔬菜什么的也很方便,不缺吃穿。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哪怕赵氏住的地方,已经是村里很是偏僻的地方,甚至平常也不常和村里人接触。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能完全规避掉那些纷纷扰扰的是是非非。
尽管此处环境清幽宁静,远离了村落中心的喧嚣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