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戈林嘴角的弧度更灿烂,更兴奋了。
与他同样灿烂、兴奋的,还有现实中,立于惘海之上的戈林——
戈林:“兜兜转转,哪个我都摆脱不了‘狂犬’的威名啊!”
赛里姆忍无可忍地将其一脚踹下了船,法杖招来惊天的落雷轰鸣而下。
“去死——!”
什么狂犬,你分明就是想做那孩子的狗!!!
他找了你很久
海面上阴云密布,电闪雷鸣,却影响不到水下海峡的宁静。
此时,一枚泡泡散发出阵阵微光,将更多其他的泡泡吸引而来,象征着一段故事即将走向终结——
浓浓的血腥味染遍大地,怪物的尸骸被随意地弃置在一边。赤色的大地上,荒原的风呼啸而过,唯有两个人站立。
二十五岁的戈林不以为意地甩掉身上的血迹,其中大部分当然都是怪物的。
“这就是美尼亚自古以来最令人闻风丧胆的‘狮王’?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戈林随意将手中的旌旗插在地上。
旌旗上绘制着美尼亚的国徽,这本来是一次举国之力的讨伐——日渐年迈的国王孤注一掷,想要在死前完成一项祖辈都未能做到的壮举。
可军队很快在“狮王”张开的风暴之翼下丢盔弃甲,告诉世人祖辈的失败不是没有理由的。
只见旗帜歪歪斜斜地倒在一边,硝烟四处燃烧,战场四处都是散落的兵戈。
士兵们四散奔逃的途中,遇见了前来支持的两人,于是——
“那两个人,才是真正的‘怪物’吧……”
他们目睹了戈林与亚摩配合无间,将不久前穷凶极恶的怪物,变成了两人的个人秀。
如今浑身浴血的男人支着他们的国旗,可竟然没有人敢靠近,总觉得一旦接近对方,就会被更深的凶恶和恐怖一口吞噬。
而与男人呈现出另一个相反极端的,则是同样作为话题“主人公”的另一位金发少年。
即使身处尸山血海的“地狱”,也气息平和地仿佛是在花园里漫步。金色的发丝纤尘不染,甚至有空回过头来安抚他们:“你们需要狮王的头颅复命吧,可以带走了哦。”
士兵们:……更恐怖了啊!
这种恐怖源自于某一天,人们忽然意识到太阳带来温暖和光明,它本身的热度和光线,本质上其实是压倒性的。当它肆无忌惮地开始发光时,凡人莫敢直视。
“喂,”轹阁见众人停在原地发愣,戈林不爽地眯了眯眸子,“亚摩让你们过来,没有听见吗。”
士兵们尖叫: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