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逸轩,今年十八。
一张脸长得那叫一个俊,尤其是这双桃花眼,不知道勾了多少姑娘的魂儿。
我是林府的三公子,说起来,在家里是最没用的那一个。
大哥从小习武,一身武艺那是没得说,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
二哥从小饱读诗书,出口成章,才华横溢,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旁人。
只有我,从小就没什么正经爱好,就喜欢些个花花草草,莺莺燕燕。
这不,前些日子还和当红的花魁,传出了些风言风语,被我爹拿着棍子追着打了三天。
唉,这纨绔子弟的名声,怕是这辈子都摘不掉了。
不过,我这人就这样,潇洒惯了,也不在乎那些虚名。
直到那天,我在街上遇到的一个姑娘,就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
那姑娘长得那叫一个水灵,一双杏眼清澈明亮,仿佛会说话一般。
我活了十八年,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
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干净纯粹的姑娘,简直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后来我才知道,这姑娘叫林欢欢,是我爹娘当年走丢的女儿,也就是我的亲妹妹!
我当时那个激动,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给她。
我带着妹妹吃香喝辣,把这些年亏欠她的都补回来。
看着她开心的笑容,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了妹妹的心声。
说我最后的归属,竟是死在花魁手里?
是啊,我风流无比,曾和两任花魁,有过床笫之欢。
而妹妹的心声是我因为跟人争夺花魁,引起的祸端。
在我和第三任花魁欢好的时候,被人暗杀,从此结束了年仅十八岁的生命。
我林逸轩虽然喜欢花花草草,看起来玩世不恭,但我也不是那种真的不要命的人。
那些花魁姑娘,顶多也就是逢场作戏,玩玩罢了。
说到底,我还是惜命的,毕竟我还年轻,还有大把的好时光没享受。
可是这些年,我吃喝玩乐,无所不为,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直到我遇到了欢欢,我的亲妹妹,跟着她一起开茶馆,我才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还别说,我还真有经商的天赋,这茶馆被我经营得井井有条,生意那叫一个红火。
后来,我遇到了我这一生的挚爱——郭雪。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她穿着一身劲装,英姿飒爽地走在大街上,腰间还别着一把精致的佩剑,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当时我大哥,二哥,妹妹都在。
妹妹一眼就看上了摊位上的风铃,想要买下来时,郭雪却抢先要买。
我们自然不肯,两方就争执了起来,最后论起了武力。
我大哥是谁啊,那可是从小习武的练家子,三拳两脚就把郭雪给制服了。
郭雪佩服大哥,却嘲笑我是个软脚虾。
我当时那个气啊,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男人嘛,最怕的就是被人说软。
从那以后,我每次看到郭雪,都有一种想要证明自己的冲动。
可是事实证明,我真的就是个战五渣,别说跟郭雪比了,就连我府里的家丁都打不过。
郭雪这姑娘,性子直爽,说话不饶人,但我就是喜欢她这股劲儿。
她就像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充满了活力和挑战,让我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征服。
直到那次,郭雪在梅园赏梅,不小心差点摔倒。
我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上去,做了她的肉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