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的个头,15o多斤。
还行。
等脱了衣服……一低头,看到一部了儿化音的韩剧。
《大长今》儿。
这点儿本钱算是随我一起过来了。
洗去风尘之后对着镜子一看。
变样了,挺帅。
总之,这副皮囊还不错。
可来都来了。
别管是穿越到了过去,还是平行时空。
我现在都得想办法养活自己。
干点儿啥好呢?
去澡堂子,其实已经是五天前的事情了。
此刻的马寻都饿两天了。
找过活,被嫌弃了。
你小子手脚太慢了!赶紧走人!
真没辙,刷盘子人家都不要。
于是,他把手从棉衣兜里掏出来。
跟着出来的还有一个破搪瓷碗。
要饭?
怎么说话呢!
叫打野!
看的出来,马寻这货不仅有些小洁癖,还有点儿自尊心。
不到万不得已,或者没有体会过饿的抓心挠肝的感觉;又或者没有体会过睡水泥管子那种被夜里冷风吹的瑟瑟抖的感觉。
马寻也不会脸都不要了。
别说,你还真别说。
就马寻这穿着跑棉花的外衣蜷缩在路边的形象。
还有这背井离乡,凄凄惨惨的表情。
刷盘子我不行,但演戏我熟啊!
滴了咣当的声响,不绝于耳。
没多久,粗略一看这破碗……
有好几十了!
打野经济就是高!
可就在这时。
“就是他!”
“丫挺的搁这儿呢!”
“兄弟们!揍他!”
突然间出现了几个人,还骂骂咧咧的。
马寻拿了那破搪瓷碗就跑。
这个搪瓷碗是他‘捡’别人的。
真的是捡的,那家伙走了,这破碗被他塞到了某个墙缝里。
我拿来用用呗,真小气。
这群假要饭的,他们是嫌我抢他们生意!
也是,像我这么帅的,打野优势大。
此刻也没办法考虑这么多了。
你们追,我就跑。
老子姓马!你们懂这个含金量吗?
很可惜,跑了一阵子,马寻就现,自己的体力并不比那些个职业要饭的强多少。
“别跑!”
“你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