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好吃。”徐桂兰吃了一口明薇薇做的饭菜,顿时整个人都惊艳到了。
她感觉自己舌尖上的味蕾好似一下子都全部被唤醒了,翩翩起舞,享受至极。
“薇薇,你的厨艺比以前更好了。”徐桂兰由衷夸奖明薇薇道:“长得也比以前好看多了,尤其是眼睛,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看起来好明亮。”
说话间,徐桂兰满眼间全是对明薇薇的羡慕。
这城市里的水就是养人。
没嫁给陆时予之前的明薇薇,虽然也算得上是漂亮,可那份漂亮里,却总是夹杂着一份小家子气。
尤其是明薇薇和陆时予站在一起的时候,眼角眉梢所弥漫出来的那抹自卑,更是将那份美丽压下去了好几分。
可嫁到城里差不多半年的明薇薇,漂亮动人,明艳大气,整个人光彩夺目得好似天上耀眼的太阳。
“我现在在食堂上班,每天要做几千甚至是上万工人们的饭菜,厨艺自然是越练越好了。”
明薇薇笑着对徐桂兰说,同时将鱼尾巴夹到了明国风的碗里。
“爸,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鱼尾巴。这是草鱼,尾巴的软刺虽然没白鲢那么多,但吃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一点。”
明薇薇动作自然又亲近,俨然她已经完全把自己带入了原身,真真切切的把明国风当做是了她爸爸。
明国风心里一阵感动窝心,没想到宝贝女儿还知道他喜欢吃鱼尾巴。
“妈,这是鱼头。”
下一秒,明薇薇又把钱金花最喜欢的鱼头夹到了她碗中。
“哎呀,薇薇,你别一个劲儿的给我和你爸夹菜。倒是你,瘦了好多,才得多吃一点。”
钱金花心疼不已的看着明薇薇,一个劲儿的往明薇薇碗里夹菜。
而且还特意夹肥肉给明薇薇吃。
明薇薇看着碗里的肥肉,顿时一个头两个大了。
这年头的猪,都是喂粮食的,哪怕是五花肉都比后世的五花肉不知道肥上多少倍。
明薇薇作为一个骨灰级爱美人士,加上又是一个非常挑食的人,所以看着碗里钱金花给她夹得近乎成小山的肥肉,当即有种很反胃的感觉。
怎么办?
不仅是这些肥肉她吃不下,她连那些沾染了油的米饭也不想吃了。
“薇薇,怎么了?”钱金花见明薇薇一脸郁闷难受的看着碗里的肉,丝毫没有去夹来吃的意思,不禁疑惑了,“你不是最喜欢吃肥肉的吗?”
她家生活条件在红高粱公社虽然算不上是最穷的,但也绝对算不上富裕的。
除去逢年过节,家里可能十天半月,甚至是一个月才会吃上一次肉。
为了解馋,每次家里吃肉,大家都专门挑着肥肉吃。
尤其是原来的明薇薇,别看长得娇娇弱弱的,可明薇薇非常的能吃肥肉,一次能吃一大碗。
怎么这会儿却一脸嫌弃的看着碗里的肥肉呢?
明薇薇浑身一颤:“我……”
“你在后厨闻了一天的饭菜味,现在应该没什么胃口。”
就在这时,陆时予把明薇薇手中的碗给端了过去,理所当然的说。
“正好我现在饿得很。”
陆时予把明薇薇的碗端过去,没有丝毫犹豫嫌弃,立马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明薇薇顿时松了口气,同时心里也像是注入了蜜糖一般,很甜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