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欢欢恶狠狠的跺跺脚,什么兴致都没有了。
她提着包儿,难得没有带什么人回去,自己气哼哼的走在路上。
正是下午点多的时间。
太阳高高悬在空中,还没有落山。人群似乎已经感受到黑暗的压迫,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
许多店面已经开始收尾工作,以往彻夜长欢的灯红柳绿被迫关起门来营业。
廖欢欢离家不远,偏偏脚步徘徊。跟周围匆匆忙忙的身影格格不入,还自认为自己独特,不落世俗。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就是她。自己勾勾手指,男人们都会乖乖匍匐在她的脚下。
她又不死心的想带回去些什么,哪怕小一些也行,她不嫌弃的,就是不能空手而归。
贼不走空。
所谓干一行爱一行,懒惰是美食路上最大的敌人。
她一直这样激励自己。
廖欢欢徘徊在网吧门口,最终也没有进去。
她怕死。
她有自知之明。
“怕死怎么了?人人都怕死,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廖欢欢向来是这么理直气壮。
想到那个总让自己碰灰的人,廖欢欢又开始怨念四起,嘴里嘟嘟囔囔,碎碎念个不停。
“该死,要不是半路跳出来个程咬金,多管闲事,没事找事,狗拿耗子!今天就满载而归了。”
“可恶,可恶,可恶啊!”
廖欢欢踢起一块儿不明物体,回报一个男人的闷哼。
“嘶~”
痛苦中夹杂着隐忍,怎么有点儿像……
廖欢欢害羞的红了脸。
还怪好听的。
这样的声音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呢?
廖欢欢好奇的看过去。
四目相对。
一个娇俏纤细,一个俊朗阳光。
是我的菜。
很好,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先生……”
“小姐……”
两个人同时出声,又同时闭嘴。
这该死的默契。
空气里似乎都开始飘起粉红泡泡。
似乎是一个美丽的邂逅,像故事一样妙不可言。
两个人牵手把家还,默契全都在不言中。似乎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第一次见面这样,有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