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把自己印象中最深刻的几部作品先分别建了文件夹。
然后想了一会,决定先把诛仙整出来。
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经典的仙侠类小说,在那个世界,即便过了十几年,都是巅峰的作品,一部小说,让原作者狂揽千万版权费。
开篇序章,介绍了一下这个小说世界的背景,以及那把剑的传说。
至于大纲,他完全没有考虑这个,诛仙这部小说,他看了十几二十遍,每一章节的内容他几乎都能背下来,所以根本不需要什么大纲。
手指如飞,在键盘上将一个个文字打出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开篇第一句,也是这部小说的灵魂所在,将这个修仙的世界大概讲述了一下。
第一章,讲述了诛仙剑所在的青云门的创建和展历史。以及草庙村下,普智和尚和张小凡的初遇。
李明轩思路清晰,一上手就停不下来,一直写了十个章节,才放下酸累的手,看了下时间,竟然已经晚上了。
他直接写了三四个小时,一动不动。
剧情也来到了张小凡偶得魔教第一邪物,嗜血珠。
腰和手腕都酸疼的紧。
他站起来,活动了下身体,肚子也是起了抗议。
把下午买来的菜摘洗干净,随便炒了两个家常小菜,然后煮了一大碗番茄鸡蛋面,囫囵吞咽。
把碗碟洗好,回到电脑前,已经快九点了。
趁着现在状态好,思路清晰,他又码了几个章节出来。
原着一共约一百五十万字左右,一天更新五千,差不多要大半年时间,不过也还好。
一直码到零点,李明轩才伸了个懒腰,起身去洗了个澡,爬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九点多才醒,洗漱了一下,煮了点粥,就着昨晚放在冰箱里没吃完的菜,解决了早餐。
然后把后天需要演唱的歌曲练习了两遍,他就又坐在电脑前,继续码字。
一天是码农,一辈子都是!
直到下午五点多,李明轩终于写到了七脉会武,张小凡登台第一战。
活动了下僵硬的手指和腰部,李明轩终于体会到为什么那些作者大大,会动不动腰疼,毛病不断了。
任谁一天到晚的坐着,腰的毛病能少才怪。
他决定以后每天要锻炼锻炼身体,不能为了这三瓜俩枣,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
嗯,每天跑步一小时。
揉了揉饥饿的肚子,他做了盘回锅肉,还有一碟素炒青菜,狂吃两碗米饭。
饭后,他绕着小区,散步,一直散步到晚上将近八点,才回去。
之前还没觉得,他所在的小区虽然老旧,但是周边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以后锻炼有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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