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面容姣好,加上年轻听话,原主很快就在舞厅站稳了脚跟。很多客人都慕名而来,只为了亲眼目睹这朵“白玫瑰”的风采。
在舞厅跳舞这几年,原主能拿回家的钱也越来越多。有了这笔钱,原主家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从筒子楼里又搬了出去。
虽然不是住在花园洋房,但繁华区的大平层,也很是宽敞了。
夏明珠、夏天耀两人继续在学校里上学,家里也重新请了两个帮佣,原主母亲和奶奶再次过上了贵妇人和老太君的生活。
为了面子,原主母亲并未说过原主“自甘堕落”,跑去舞厅跳舞的原因。为了不让自己处于感恩戴德的地位,大家也心照不宣地默认了“原主不自爱”这个说法。
可“花无百日红”,舞厅里接收了一批更年轻的姑娘。正是十六岁的年纪,脸蛋嫩得都可以掐出水来。
这样的情况下,原主的收入一再降低。但家里的开销依旧维持着原样,很快便捉襟见肘了。
更糟糕的是,夏天耀因为被人忽悠,吵着闹着要去留学。
这可是一大笔钱,原主平日的工资基本上全部上交给家里了,哪里拿得出这么一大笔钱来?
任凭原主母亲再威逼利诱,原主也不曾松口半分。因为她知道,再降低底线的话,她就不止是陪人跳舞这么简单了。
她可以为了这个家去陪人跳舞,但不包括奉献自己的身体与灵魂。
可在这个家里,没有人会在意原主怎么想,她的想法是什么。
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到损伤,自己口袋里的大洋有没有减少。
对于原主“故作清高”的行为,他们是看不上的。
一个能自甘下贱,跑去舞厅陪人跳舞的人,能有多高尚的品格?
既然如此,陪谁不是陪?
在他们看来,陪人跳舞和陪人睡觉压根没有区别。反正都是出卖自己的身体,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舞厅前台柱子“白玫瑰”这个称呼还算响亮,加上有心人牵线搭桥,原主母亲很快就为原主物色好了买家——黑雄帮的二当家。
刀口上舔血的人物,自然不是什么善茬。对待床弟之事,他还有些特殊的癖好。喜欢将人折磨地鼻青脸肿,听女人的惨叫声。据说跟着他的女人,就没有活过三个月的。
当然相应的,他出手也比较大方,给的钱也是别人的好几倍。
死了人,他还会给一笔高额的安葬费。
所以迄今为止,手上沾染了这么多条人命,也从未有人告过他。
原主母亲选择了他,一则是因为夏天耀着急用钱,二则就是因为原主赚的钱越来越少,想在原主身上捞上一笔,榨干她所有的价值再走。
在没有任何防备下,原主喝下了那杯被下药的牛奶,当夜就被送到了那个二当家的床上。
一夜过后,原主浑身青紫,浑浑噩噩醒了过来。身上恐怖的痕迹,下体传来的疼痛,无一都在告诉她生了什么。
在风月场所混迹了那么久,她早就不是那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了!只是她没想到,会是她所谓的亲人给了她沉重的一击。
她想逃,说自己并非自愿,想求二当家给自己一条生路。
可他付了钱,对眼前这个小东西还没有失去兴趣,哪里肯依?
在严密的监视下,原主根本无处可逃,只能日日接受折磨。在这样的环境下,两个月后,原主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
每天晚上,基本上都能听到她的惨叫声。到如今,她已经叫不出来了。一是因为嗓子已经叫哑了,二则是因为她现那个人听到女人的惨叫,下手会更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