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二区和三区——其中每个毒枭都掌控一个区。
这些情况其实狱警们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们无能为力。
甚至有些狱警还参与其中,帮助毒枭在监狱里进行毒品交易或者是枪支买卖,通过这种非法买卖来获得大量的金钱。
因为即使这些毒枭进了监狱,也比这些为政府服务的狱警要有钱的多,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金钱来贿赂警察。
那些贫困的狱警一般是经不起这种金钱诱惑的。
直到洛兰.金的突然出现,这一切才被改变。
他花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来贿赂并且收买了俾斯麦监狱的典狱长和典狱长手下的狱警,打通了上下关系,让典狱长把俾斯麦监狱交给他控制。
对于有权有势,家底厚实的洛兰.金来说,金钱是很好的并且忠实的奴才。
但是对于典狱长和狱警这些公务人员来说,金钱是上帝,他们愿意通过出卖手上握有的公共权力来获得上帝的青睐。
挣扎的时间并不长,典狱长终于把控制权交到了洛兰.金的手上。
“说真的,洛兰金先生,我已经在警察机构工作21年了,凭着这么多年的经验和能力,但是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这座监狱。
里面的毒枭非常的猖狂,我一度感到无能为力,不知道洛兰.金先生,您又能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光头的典狱长的有些愁眉不展的看着眼
前的年轻俊美而且极其富有的洛兰.金先生。
他之所以感到担忧,第一是因为,作为被交易的商品,自己管理了很多年的俾斯麦监狱其实并不是个值得称赞的优质商品,他多多少少感到有些职业上的尴尬;
第二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也是在暗示眼前的年轻人,要是弄不好,出了什么事情是非常麻烦的,上面要是调查起来,谁也担当不起。
洛兰.金就坐在典狱长办工作的对面,手上夹着一支正宗的古巴雪茄,听到这些话,先是挑挑眉,转过头看了看坐在自己身侧的亚瑟,笑了笑:
“典狱长先生,我从小就是和资本家们打交道,那些可是比毒枭坏上一百倍的黑了心肝的大坏蛋,对付这些沉迷于毒品交易的毒枭,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坐在洛兰.金身旁的亚瑟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对这个观点表示赞成。
“我会把这里变成他们的天堂的,他们一定会相亲相爱和谐共处的。”
洛兰.金笑了笑,挥挥手说:
“只要交给我就好了,您完全不需要插手,只要看我怎么做就好了,典狱长先生。”
典狱长半信半疑的看了看眼前的两个男人,他们和自己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是主宰者。
典狱长最终还是点点头。
三人起身握手,交易直接达成。
在紧接着的一个月内,本来只是暗涛汹涌的俾斯麦监狱里面发生了一场疯狂的、公开的甚至震惊了整个美国社会的动乱。
原因是,一直住在俾斯麦一区的来自美国西部的大毒枭兰顿最信赖的亲生弟弟被人干掉了。
很快就有人告密,说是住在三区的阿尔法干的事情。
因为他的弟弟和阿尔法之间有生意上的冲突,阿尔法就找人把他宰了。
兰顿是从巴西移民过来的黑人,长得又高又壮,脖子上总是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十个手指上有九个都戴着金戒指,还有一个手指被人剁了。
虽然兰顿很有钱,但是兰顿是个没有脑子而且性格冲动、死要面子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