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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2页)

我也看那件白衬衫,默默地点点头。

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程厦,因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永远衬衫挺括,干净清爽。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他也像是一颗污水里的珍珠,散发着洁净柔和的光芒。

这不是因为他自带白月光buff。

是因为他每天晚上都会认真地把衣服洗好,会打来热水护肤和洗漱,然后第二天会早起,将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然后把前一晚褶皱的衣服熨烫整齐,才会出门。

这才是他身上那种高级感的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体面其实也是一种强大。”他一边帮我吹着头发,一边说:“强大就会就会让人更信任你。”

我把他埋进他怀里,是洗衣粉味、柑橘味、好运的味道。

我突然有一种预感。

我会成功的,一定会的。

——

开完会那天,正好是程厦要走的日子,毕竟不能无止无休的请假。

夜里,下了很大的一场雨,春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屋顶,就像有一个万个精灵在我们头顶跳舞。

我们躺在床上,心里却很安定。

我说:“程厦,这次真的谢谢你。”

程厦道:“我也没做什么,想法都是你的,我只是帮你梳理一下。”

“就是谢你这个。”我说:“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凭着一股蛮劲往前冲,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冲不过去了,是你帮了我。”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我知道他很高兴。

“你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他说:“但是太激烈的东西容易伤到自己,能帮到你,我很高兴。”

柔软的被子就覆盖下来,连同程厦的身体。

他没有赘肉,腹部有一点肌肉的线条,手指却是柔软的,就像他的眼神。

他一点一点抚摸着我的脸,说:“上学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的世界相隔很远,我来你这里,或者你到我身边,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现在我知道我们可以一同去创造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

他的嘴唇覆下来,温柔得像是叹息。

雨越下越大,但是被子里的世界很温暖,我有一种恍惚,我和程厦就像两只小松鼠,挤在一起,相依为命。

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我最喜欢的人亲吻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就像是春天的泉水流经之地,万物都在复苏。

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而且一切都会更好。

第二天,我送程厦离开。

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做的微小的改变,电线插座被改到了床边,地上铺了一层地摊,他还用铁板修了一个简易的衣帽间给我。

而桌上,放了一束野花,在雨后的阳光下,份外饱满地绽放。

第29章任冬雪,任总,我认识你

蛟龙村这个项目比我想象中更加按部就班。

我每天六点起来跑步,吃早饭,九点到办公室开始签各种字,算各种工作进度,然后报告给赵煜,下午去工地走走,看各个项目的进度。

我甚至还有休息日。

我跟着哈日娜在草原上探险,他们已经是汉化的牧民,放牛羊,也种地,但是还保留着一些纯生态习惯。

比如他们仍然会骑马,仍然会打猎,只不过用得是一种改造过的气枪,只能打一些田鼠或者兔子。

哈日娜带我去喝最正宗的咸奶茶,最大的马场,看新出生的小马驹,初夏之际,深蓝的湖泊,旁边的草原上盛开着无数摇曳的花朵,像是一幅只在梦里存在的油画。

哈日娜骑着马,带着她们家十几只大狗很威风走过,把四散的羊群赶到一处去。

很奇怪,她在网吧里,不过是个打扮艳俗的美女。但是骑上马的时候,美的惊心动魄。

不过她不喜欢这些,大狗需要她煮玉米面肉汤来喂,羊要她收拾腥臊的羊圈,草原很美,但是无数蚊虫像一片云,叮得人暴跳如雷。

她叹气,说:“我原本想进城打工的,可是我爷奶岁数大了,我走了他们咋办啊?就只能守着这个破网吧!破网吧!”

说到这里,她气呼呼的揪着韭菜的头,就像韭菜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她奶奶听不懂,一个劲儿的让我喝茶。

我这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热心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哈日娜总是会心软。

我说:“那你以后怎么办,想过吗?”

“能怎么办?到岁数就嫁给青龙呗,反正他成天在外面跑车,我还能住在我家里。”

我看着她花朵一样的面庞,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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