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瘸着腿回来,竟是摔下了悬崖,要不是有棵歪脖子老树,恰好接住了沈云意,那么,他只怕已经死了。
“倒也不全是这样,还有这个。”沈云意就跟变戏法一样,捏着一朵淡粉色的小花,笑意吟吟地道,“我瞧你总是闷闷不乐的,应当是想家了,但我又没办法送你回家,也不知道怎么逗你开心。我便想着,你既然喜欢男扮女装,应当也喜欢胭脂水粉,但这种鬼地方,也寻不到胭脂水粉,就给你摘了朵小花,希望你能喜欢。”
虞绫望着眼前的小野花,怔愣半晌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就是说,沈云意就为了逗他开心,所以才不顾危险,跑去悬崖上,又是摘果子,又是摘花。
还摔了下来,弄成这么一副狼狈样子。
可是,自己明明从未对沈云意有过半点真心,不过就是在利用他而已,打心底里就看不上这个痴傻了二十年的仙府小师叔。
还早就打算好了,待恢复灵力后,就杀沈云意灭口。
如今,却有些动摇了。
看来,沈云意并没有变聪明,还是和原来一样傻,不,变得更傻了。
“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虞绫磕磕绊绊地问,话一出口,他又有些后悔。
这样就算对他好了?
那自己未免显得太廉价了,不就一朵破花,几颗烂果子,有什么稀奇的!
可他问出口后,又下意识屏息凝气,想听听沈云意的回答。
沈云意满脸真诚地道:“因为,我当你是朋友啊,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救你一命,又同被魔龙所伤,就算是患难与共,这得是多大的缘分啊。”
“说不准,你我前世有缘,所以今生才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沈云意满口跑火车,抬眸紧紧凝视着虞绫的眼睛。
朋友……?
虞绫神情恍惚,在他看来,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就能当他的朋友。
他从小到大,所结识的人,哪一个不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
能称作为朋友的,屈指可数。
沈云意名义上是仙府的小师叔,实则就是仙主特意养着,给宁师兄当替身的,整个仙府谁不知道此事?
纵然从不往外宣扬,但天底下哪有什么不透风的墙?
虞绫早就知道此事,并且也同其他人一样,觉得沈云意是个傻子,又蠢又笨,还惯会哗众取宠,在外丢人现眼,只会占着小师叔的位置,对仙府毫无贡献。
不像宁长泽,年纪轻轻就能独当一面,经常带着师兄弟们,下山游历,天南地北狩猎寻宝,所寻到的宝物绝大多数,都会上交师门,为师门积累数不清的财富。
可以说,仙府这些年来,全靠宁长泽下山敛财,他还喜欢广结好友,四处拉拢名门正派,平衡各个宗门之间的权势。
简直就是仙府行走的代言人,活脱脱就是个金豆豆。
相比之下,沈云意这位名义上的小师叔,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能代替宁长泽去死,也算是沈云意为仙府做出的贡献,也不枉费仙府养育他多年。
总而言之,这样的沈云意,根本不配当他的朋友。
“怎么了?你不喜欢么?”沈云意故作失落,但很快又扬起了一张笑脸,“没关系,你若是不喜欢的话,那我再去替你……啊。”
脚下一踉跄,不偏不倚,就摔到虞绫怀里,虞绫下意识伸手扶他,手掌扶在沈云意的后腰,隔着几层衣衫,都能感受到皮|肉散发出的热气。
他似触电,神情立马慌张起来,下意识缩回手,哪知沈云意浑身的骨头,好像都是软的,弱柳扶风一般,攀附在他的肩头。
只要他一松手,沈云意好似就会立马跌倒,甚至会被风吹走,显得那般孱弱,又楚楚动人。
许是扯痛了伤,还从嗓子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喘|息和闷哼,明明同为男身,虞绫须得耗费大量的时间,沐浴更衣,涂脂抹粉,才能熏成女儿家的体香。
来维持他男扮女装的假象。
可沈云意却身带辛香,吐气如兰,也不知是不是偷吃了什么很甜的花蜜,说话时,字与字之间,好似都会拉丝,又黏又腻,但又不会显得卖弄风情,更不会显得扭捏作态,反而有一丝娇憨的意味。
这让虞绫恍然间想起,宁长泽曾经给他介绍过一种很特别的植物,翠绿的叶,纤细的藤蔓上,长满了素白花蕊,在微风中袅娜聘婷,依靠于大树之上。
宁师兄说,这个叫作菟丝花,诗中所云,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借此来向他表述情意。
但宁师兄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什么菟丝花,而是和宁师兄同为男人,货真价实的真男人。
不过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遂才选择男扮女装。
以他的性格,也定不会依附于旁人而活,对这种需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没了男人,就半死不活的人,无论男女,都感到嫌恶。
在虞绫看来,女子不比男人差,巾帼不让须眉,女子也能撑起半边天,并不需要事事靠男人。男人有时候,最不是个东西。
虽然和沈云意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虞绫觉得,沈云意好似就是那种人,还是他最最最厌恶的菟丝花!
一碰到男人,浑身的骨头好像都寸寸融化成了一汪春水,无论他怎么扶,怎么捧,都无法将其重新聚拢,非得融入骨血中,小心翼翼地呵护才行。
也是,初次见面,就能恬不知耻扒他衣服,还色胆包天摸他腹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