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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党>炮灰师尊他不想[穿书 > 第12章(第2页)

第12章(第2页)

脏,真脏!

人血可真是脏!

魔龙勃然大怒,一龙爪猛扇过去,却在即将触碰到沈云意时,僵停在了半空之中——

只因为,沈云意宛如受惊的小鹿一般,边哽咽,边攥着拳头,给他擦血,啜泣着道:“大王饶命……我实在是太崇拜大王了,一时情难自禁,所以才……”

崇拜?

他说,他崇拜大王?

因为崇拜,所以才情不自禁地吻上了他?

旁人都待他如此蛇蝎,避之不及,而这个少年却敢亲近他……这让他恍惚间,又想起自己年少时,师弟也曾经这么说过:

“师兄,你好厉害啊,居然十六岁就已经是天成境了,我也不比师兄小几岁,可至今为止,还没有凝丹……我真是没用。”

“师兄,师父说你当年去秘境试炼,仅仅三天就出来了,是不是真的啊?”

“可我却被困了足足一个月,是不是我太笨了?”

“师兄,我好崇拜你啊……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师兄了!”

可是师兄最终还是错杀了最喜欢他的师弟。那一年,师弟才十九岁。

最喜欢穿白色道袍,穿白靴子,从头到脚打扮得干干净净,出门在外时常背着箭筒,因为还未及冠,所以未束发,头发上时常编一些银片,走动间叮叮当当的响,十分神气。

师弟说:“我喜欢银片,是因为看起来很像师兄身上的龙鳞。”还说,“我喜欢穿白色道袍,正好和师兄的龙甲衣极为般配。日后旁人一见你我二人的衣着,便知我们的身份。若来日在修真界闯出名堂来,就号称黑白双杰,师兄你说,好不好嘛?”

可故人已逝,佳音难觅。

独留他一人在世间,实在是无趣。

许久之后,魔龙收回了爪子,冷冷道:“我竟不知,仙府之中,还有弟子胆敢修行合欢之术!”

沈云意:嗯?

什么意思?

“怪不得你至今为止,还仅仅是入玄境,原来修的是合欢道。”魔龙定睛凝视着少年额间的那一抹殷红,沉声道,“难不成,这就是守宫砂?”

“……”沈云意这下算是听明白了。

敢情魔龙是误以为,他修的是合欢道,这种功法一般来说,都是女子所修,靠采阳补阴,来提升修为。

也有男人会修此术,靠采阴补阳。

总而言之,都是男女之间双修。

但事无绝对。

也有一些极其特殊的体质,可以靠着采阴补阴,或者采阳补阳,来修行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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