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都别想!”薛雅言一把拉过她。“天天念书念书妳都不怕把自己念傻了啊?我们一定要找个好玩儿的社团待着才不枉这青春!”
见薛雅言一副斗志昂扬的模样,江小恬无奈地摇了摇头。
可她向来都是顺着对方的,这次也不例外。
知道江小恬妥协了,薛雅言笑得格外甜美。
那时候的她们并没有想到,就在不久后,她们会遇见一个男孩,又因为那个男孩,人生从此翻天覆地。
薛雅言觉得自己情窦初开了。
对象是社团里的男生,姓风,单名一个扬字。
高高瘦瘦的个子,习惯戴着金丝眼镜遮住黑眸深处的桀傲不逊。
他的衬衫制服总是烫得干净平整,一丝不苟地扣到最顶,和人讲话的时候声音低沉好听,完全不像正处于变声期的男生。
薛雅言最喜欢风扬在舞台上的样子,长腿随意地曲起,用迷人的声调,懒洋洋地唱情歌。
每当那时候,薛雅言就会觉得,男孩怀里那把吉他不是乐器,而是利器。
可以轻而易举地割破胸腔,让她感受到自己正流淌出温热的血液,伴随那颗剧烈跳动的心脏。
风扬为人随和,薛雅言又是活泼的性子,两人很快就熟稔起来。
平常看着大喇喇的姑娘,面对第一个喜欢的男生却做足了小女儿娇态,患得患失,不敢轻易告白。
所以不管找风扬干什幺,薛雅言都习惯拉着江小恬一起。
平常到食堂吃饭,放学后去图书馆读书,假日郊外踏青,看电影压马路……薛雅言曾有无数次想要鼓起勇气向风扬说“我喜欢你”,却每每在话到嘴边的时候又懦弱地缩了回去。
就在这样忐忑不安的心情中,晃眼间,他们升上了高二。
高二的社团是选修。
次次考试皆位列年级前十的江小恬和风扬则因为理科成绩优秀,同时被选为数学竞试的代表,自然不可能再继续一样的课程。
一下子,三人行就成了薛雅言孤零零一个人。
她总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杨萧潇听女儿抱怨,笑了笑。
“难怪昨天小恬来找妳妳不见。”她摸了摸薛雅言的头发。“可妳想想啊,小恬那幺优秀,妳从小和她一起长大,难道不为她开心吗?”
“我当然为她开心啊,可是她和风扬……”
“嗯?什幺风扬?”
“没什幺。”薛雅言敛下眼睑,遮住眸中思绪。“妈,妳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吧。”
定定地看着女儿好半晌后,杨萧潇点头。
“那有什幺事再叫妈,一会儿记得下来吃饭。”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