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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梁悠强调说:“它是我的。”

曲竹:“好好好,你的你的。”

之后就再也没出过事故。

林知微没什么好写的,她主要承担给诸位讲题的责任,但不是看到就说出来,而是等曲竹一道大题写都写完了,才点在她第一问,说参数算错了,重写吧。

曲竹原本自信满满,被点出来之后抓着卷子难以置信,难以置信自己竟然犯了个这么简单的错误,一时间怀疑人生。

但没办法,如果是考试,她从这里就没分了,只好重写。

梁悠从刚才到现在只写了一两道题,在旁边看了她们很久,像在观察,也像在适应。

直到自己也写错了一道,被林知微准确地点在卷子上,这下一点儿没有观察别人的心思了,满脑子把自己的题做对。

笔尖摩擦书纸,沙沙作响。

林知微看完其她人的,撑着头,看向季薄雨的卷子。

季薄雨没看她,在写题,但卷子最边上写名字和班级的位置多了什么东西。

一只猫头,猫头上面一只抚摸的手,和三个字。

辛苦啦。

秀珍

有猫之后,家里最高兴的人是王妈。

两个孩子要上学,下午回到家才能陪猫,新生的小猫精力很好,熟悉家里之后迅速学会了去猫砂盆里上厕所——三层楼,每层楼都有两个猫砂盆方便它。

小猫来之后,家里每个人的房间就不关门了。

王妈开除了之前来的男仆,那两个手脚不利落还爱偷懒,招了两个新人来负责清洁,果然情况好了很多。

午后她有了闲暇,半醒半寐,坐在沙发上听庭院中桂花树上的鸟鸣。

今日有些不对劲。

她似有所感坐起身,和一只从楼梯上往下跳的小猫对上视线。

小猫浑身白色,只有眼睛处一块不规则的橘色,和她对视后谨慎地不再向下跳跃,周身猫毛飞舞。

季薄雨没给它买玩具,以前爪王就没有。

但她忘记她知道爪王时爪王已经好几岁了,对玩具完全不感兴趣,是只懒肥猫。

小猫没起名字,就咪咪咪咪的叫,渐渐的它也知道这是在叫自己,只要听到了就会回应。一开始还很清脆,到了后面只是张开嘴,甭管人听没听见,反正它确实回应了。

猫很小,要喂羊奶粉,王妈每天定时给小猫冲泡,她现在成了这只猫的保护神,走到哪小猫跟到哪,只要稍微离开小猫视线,小猫就会产生分离焦虑,叫声立刻焦躁起来。

王妈嘴上不说,心里很受用,她年纪不小了,小时候没有把猫当宠物养的念头,家家户户养猫都是来抓老鼠的,猫要实用,现在乍然接触这样一只不实用也不具备任何功能性的猫,其实紧张了,还好猫不紧张,猫喜欢她。

王妈:“咪咪。”

咪咪嘿咻嘿咻从楼梯上跳下来,每跳下来一个台阶就会得到王妈一句适时的夸奖,更加起劲了,差点表演了个后空翻,还好这时基本到达了地面,没有性命之忧。

它灰头土脸地栽倒,毫不气馁地爬起来,这还是个刚刚接触世界的生命,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从身边得到了许多关爱,于是急切地想拓宽世界的边界。

——即使从收养这只猫到现在为止已经三天了,它还没有出过门。

看来今天是要出门了,王妈跟在它身后,慈眉善目的,像在看自己的一个孙女。

孙女骁勇善战,有大无畏风范,撞到玻璃门,歇菜,偃旗息鼓,过来蹭她的腿。

她打开玻璃门帮它肃清道路,小家伙立刻竖起耳朵,

它脑袋很小,耳朵提前长大了似的,竖起来很明显,

小猫踩在外面整齐鲜绿的草坪上,第一次见似的,用爪子抓向自己这边,抓了两下,猫发觉草不停地从手中溜走,不再去抓,踩上石板走向秋千。

有一只白色的菜粉蝶飞过来,它立刻被吸引了注意,脑袋转了好几个方向,跳起来试图去抓它。

王妈是这里的老人了,比林青都要大一些,从林青母亲那一代开始就在身边服侍,一生膝下无女,这一生去过最远的地方……以前她还能说是离家最近的菜市场,林知微生病之后不是了。

林知微去世界各地周游的时刻,她也跟着看了许多地方。

摩尔曼斯克下雪时太漂亮了,就是买菜是不太友好,容易摔,有一次摔倒了,林知微像有心电感应似的跑过来找她,跑得脸色发青,那时候她已经被两个路过的俄罗斯高妹拉了起来,没出大事,穿得厚。

南法的太阳真是慷慨又热烈,她们住的地方离海滩只有不到一公里,林知微经常去海滩边晒太阳,王妈就跟她一起,那时候齐止还没有来,只有她们两个,和海滩边无数和她们一样一起晒太阳的人,游人许多,见到了也加入,躺着躺着,就在这普照万物的阳光中睡着了。

她以前不知道这些形容词,什么热烈,什么慷慨,是林知微总是很无聊,无聊时拉着她教她认字。

她是这孩子的第一个学生,自认为做得很合格,现在还保存着之前学写字的大字本,从歪歪扭扭到有了字形,神奇的改变,现在她还坚持写,每天写一点,只是大字本要用完了,过两天打算再买一些。

认识字很有好处,有一次她去买菜,给一个大姐改了买菜的招牌,大姐把番茄写成了番加,改了之后连连谢谢她,多送她一个。

番茄透红,汁水丰富,酸甜的恰到好处,拌白糖吃,最简单的享受。

与其说她是这个家里的管家,不如说她是这个家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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