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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党党>捡个姑娘当外室以后作者纸鹿 > 第44节(第3页)

第44节(第3页)

该分得清什么是人,什么是鬼。

话音落在秦霁耳中,如同丧钟哀鸣。

“哦。”秦霁唇角弯了弯,做出一个假笑。

随后往旁边挪了挪,伸手将那册子往后翻上一页。

陆迢每落笔到最后一个字,秦霁便主动去翻页。

她并不清闲,研磨,剪烛芯,翻页,时不时都得做一做。

只是她的动作安安静静,不容易被正在抄账目的陆迢知道。

抄了十来页,陆迢手腕泛酸,眼见着最后一个字落笔,一截皓腕从眼前经过。

书页轻响过后,又是满满一页的字。

他忽然觉得疲惫至极,连着几日都没怎么歇过,手上的伤还在痛。

陆迢搁下笔,看向凝神发呆的秦霁。

“你困不困?”

秦霁还在深思他这话应怎么答,那只狼毫便被送回自己手中。陆迢起身,连着椅子把她搬到了自己方才坐的地方。

“帮我抄。”陆迢双手扶在椅背,同她隔着一段距离。

他身前的人只仰了仰头,又低了回去。

陆迢只看到秦霁微仰的额头,没见到她上翻的白眼。

她无声叹息,既然没有说不的能力,还是把这些事做好。

秦霁对陆迢有了点了解,若是她为他付出了什么,他便会适当地还以好处。

她需要他的好处。

秦霁很快埋头写了起来,陆迢没这么好心,翻页仍是她翻,灯花仍是她剪。

陆迢则支起下颌,静静瞧着。

她握笔的姿势很好看,葱白的手指看着细嫩,却能稳稳握住狼毫,写出来的字粗略有行书之形,笔画勾连又透出另一股飘逸。

字写得快从不稀奇,字写得又快又好也不在少数,字写得又快又如此飘逸的却实在少见。

若是汪原能写出这样的字,也不用多喝许多无用的酒,寻什么醉意了。

直到砚台的墨快用完时,秦霁终于停下来,看了他一眼,她抿着唇,有些埋怨的意思在。

陆迢随着她的视线注意到空了的砚台,一时脸上无光,自觉取出墨条替她研磨。

“要稠墨还是淡墨?”

“淡的。”秦霁搁下笔,掩唇打了个小小的呵欠,目光呆呆慢慢,与提笔时的认真模样全然不同。

陆迢多看了两眼,捏着墨条,在砚底划出一圈圈墨痕。

从来都说红袖添香好滋味,只怕那些人没给红袖添过香,这滋味分明更胜一筹。

他将研好的墨推到她旁边,一只手又要去支着下颌时,听见了今夜秦霁主动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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