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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3页)

“我就说,向斐然这个狗东西,还嫌我压得丑。”

他的原话是这株狭叶香港远志死不瞑目,把方随宁气得吱儿哇乱叫。

商明宝将睡衣和随行物品从自己的房间里抱过来,揭开小包盖子:“我另外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是一根四叶草手链,她认为很适合送给高中女生做见面礼。

方随宁的目光却停在她包上:“我靠,这Kellydoll?假的?”

她是追星党,5G冲浪战士,对时尚圈的很多东西自然也是耳濡目染头头是道。kellydoll这样深受名媛和明星追捧的限量款,她一眼就认出来。

商明宝拎起手中小包比了比:“这个?”

她从小就背这个,去午餐会、春游或看展时,会在里面放上一个爱吃的三明治和小瓶奶。因为喜欢,她有一柜子不同皮质、颜色和造型的同款包,用来搭配鞋履和裙子。成长至今,她唯一一张流于公众面前的曝光照,便是她背着Kellydoll、怀里抱着粉色长耳兔的照片,长发过肩,没睡醒,才八岁。

媒体写她懵懂无知,是公主出街,却不知正是那天,她第一次病发了室上速。

她自己不记得了,但梦会帮她回忆,那时候她心跳过速无法呼吸,心脏绞痛得像是要爆炸开,休克过去后,不知道她大哥拨开保镖,抱着小小的她在人潮中狂奔起来。

不过,十六岁了还在背小时候喜欢的包包,说起来也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这款包上一次在佳士得的拍卖价是一百三十五万,商明宝不知道,方随宁却很清楚。她摸了摸皮质:“这A得也太真了。”

水货这种事在宁市很稀松平常,虽然商明宝的养尊处优肉眼可见,但一个高中女生背这种包还是超出了方随宁的认知,相比起来,认为她背A货更符合常理。

商明宝歪了歪脑袋,没有辩驳:“确实是A的,觉得好看就买了,被你发现好丢脸哦。”

方随宁大力拍了下她肩膀,蠢蠢欲动:“可是它真的很可爱啊!价格靓不靓?”

商明宝看出她的喜欢,将kellydoll塞到她怀里:“你别买了,这个送给你。”

“啊?”

“它不是旧的,是新的,”商明宝以为她介意被用过,特地解释:“我有好多个……做水货的那个厂家是我叔叔,你用旧了的话,我再送你啊。”

方随宁不疑有他,顺手收下了,并回赠给她一件自己很喜欢的东西。

闭了灯躺下后,又睨到她手腕上的电子表:“你晚上睡觉也戴表哦?”

黑夜里,液晶表盘的光也随之熄灭到最柔和的状态,那上面实时显示着心跳脉搏。

商明宝下意识捂住了表面,含糊地“嗯”了一声。她不想让方随宁知道她有病。

许多女同学说她得的是大小姐病,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喘的,体育课都在树荫底下乘凉,久而久之,她们对她敬而远之,有活动也很少邀请她。难得交了新朋友,她不想扫兴。

又东拉西扯地说了许久的话后,方随宁终于犯困,给商明宝表演了一个沾枕就睡。

商明宝却根本就睡不着。她起身披衣,将睡眠伙伴长耳兔抱在怀里,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

夜露沾湿花香,让浮动的风仿佛也带着重量。

形同云层一般的稠雾掩住了小半轮月,商明宝在院角蹲下,打电话跟苏菲轻声地诉苦。

她要诉说的苦处可太多了,比如房间不够大,甚至比不上她三分之一间衣帽间;比如花洒的莲蓬头不够高级,没有如雨滴冲下的那种圆润力度;又比如晚饭后居然是没有果盘和甜点的,要吃水果得自己削皮——天啊,她长这么大,还没亲自拿过水果刨呢!以至于根本都不知道怎么用,为免丢脸,只好干脆不吃那个早市秋梨……

苏菲听到她因为不会削皮而没吃上餐后水果,眼泪都快掉下来,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他们的家居拖鞋一定不是真丝的,床单即使是高支棉的,原料产地也一定比不上明宝从小睡到大的,更不要说床垫枕头了——让千金小姐装普通人,并不比普通人装公主容易。

倒了半个小时的苦水,商明宝挂完电话,伏脸在膝头默默地平复了一会儿。再度抬头时,骤然看见竹篱笆下的一片花。

那片花开得十分蓬勃凌乱,黄色的花瓣朦胧地反射着月光。黑暗里,传来飞蛾扑棱翅膀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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