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着ak慢悠悠晃出去。
“鸽子?”首领讶异地看向其他人。
davis捂着受伤的脸说,“就是他藏在帐篷里的那个女人。都走了还不让别人碰。”
首领挠了挠头。这个gav,从小就爱吃独食。
t国首都华人街。
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正饶有兴致地盯着面馆老板娘手上的那只白色的玉镯。他好像在看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
原来穿旗袍是要戴这个东西的。
鸽子的旗袍本来就是旧的,如今在水里泡了这么两次,更是旧兮兮的。gav每次看到都觉得碍眼。
他养的鸽子,穿这样的次品东西,岂不是打他面子。
于是他办完正事之后,头一次找着路来到华人街,想找间旗袍店,给鸽子买旗袍。
谁成想饿了随意找间面馆坐下,竟一抬眼看见这么个东西。
好看,圆圆的,白白的,显得那老板娘的手腕圆润修长。这么个东西如果套在鸽子手腕上,不知道要好看成什么样子。他的鸽子可比眼前这个半老徐娘有看头多了。
这样想着,一只手枪就被沉沉放在了桌子上。
他并不觉得抢来的和用钱买来的有什么区别。
反正他的钱都是杀人得来的。他还愿意从喘着气的活人手里抢,反而说明他的心情非常好。
接下来就是gav无比熟悉的情景。大人哭,孩子叫,老板娘直到被枪抵着脑袋才彻底相信这个长着一张俊脸的男人真是个抢劫犯。在他的示意下,她哆哆嗦嗦取下腕上的镯子。
男人拿了镯子收枪就走,连背影都透露着开心。唯余身后店铺里,劫后余生的人们仍在痛哭恐惧中。
gav走了两天了。这个不算宽大的帐篷里,如今只有如歌一个人。
以前他整天守在这里,她害怕,怕他。
没想到如今他走了,她还是害怕,怕这里的一切。
那大象一样的davis贼心不死,偷偷拉住她,中英文并用,还要加上比划地问,“你能不能不告诉gav,偷偷和我睡。”
如歌懵了。问,“为什么。”
davis的回答也很简单:“因为我真的很想睡你。”
那一剎那如歌甚至想笑。
这些人的道理是多么简单,我想吃,你就要给我食物;我想捉弄人,你就要被枪指着恐吓;我想睡你,那你就要给我睡。
多么简单。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是工具,他们只无条件满足自己所有需求。
如歌定定地看着他问,“那我真的很想回家,你可以放我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