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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我拖着链锁,一步一哽呜,脚背全是被风刮出的血口子。

母亲用有限的精力替我备好了行囊,里面有一罐银元,几件棉袄,一盒苏打饼干,还有一枚极别致的鸟儿发卡。

母亲曾说,这在中国,叫“簪”。古中国的女人用它妆点发髻,轻易并不外赠。

她大婚时,赤条条地嫁给了我父亲,全身最值钱的只有这支簪。

那时她在旧金山港口一带做杂耍女郎,一天的小费够买好几十瓶费列罗牌香槟。麦德逊舅舅形容年轻时的她,“神秘且招数繁多的东方奇女子”,是的,她总在客人面前表演奇技淫巧。

例如吞剑,喷火,倒挂金枝,当然,最厉害的就是“十三盏”。

所谓十三盏,就是在头上顶十三个大碗,里头盛满洋酒。她喝一碗,就翻一个跟头,起身前将碗扔出,人落地时,确保碗一丝不乱地叠在头上。

母亲最多时能叠十三个,那十三个大碗为她带来了金钱与声誉,也吸引来了父亲。

提到我的父亲罢了,我不大喜欢他,等我哪天心情好些时再说他吧。

说回那支簪,我也是在李红拂口中才知道,那支簪上的鸟儿不是寻常鸟,叫“凤”。

他告诉我,凤,古代中国的百鸟之首,雄为凤,雌为凰,凤是堂堂正正的帝王象征。

我问他,什么是帝王。

他低头,“唔”了很久。

他总是这样,思考时发出“唔”的声音,尾音拖得很长。

“帝王,”他告诉我,“就是kg就是国王。在我们那儿,遥远的东方,有唐明王,有秦皇,他们掌控一切。”

他缩着肩,比拟小鸟展翅的样子,扑棱道:“凤,就是鸟儿里的kg唔老大鸟儿里的老大。”

我比划着,告诉他我听不懂kg,我在普鲁士只上德语课和波斯语课,英文只懂一点点。

李红拂告诉我,他一直以为,只要是灰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就一定听得懂英文。

虽然他的英文也很烂。从始至终只会“hello”“bye”“beautiful”。

还有kg

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次日出城的路崎岖难行,我跟随一群老兵被麦德逊舅舅塞进了一辆军用吉普里。上车前他交给我一封信,让我去橡树庄修道院找哈吉上校。

他是一位退役上校,为祭奠死去的女儿,开办了一所孤童修道院,专门收容和我一样犯了“不可饶恕之罪”的孩子。

一个接一个老兵钻进吉普的车篷里,促狭的空间堆满了人。粘着过夜汗的军服混着烟草气和陈年烈酒的地窖味,随着车厢颠簸,不时发出弹匣与钢制皮带扣碰撞的声响。

出发前,麦德逊舅舅站在路口,扬着他的牛仔帽,对我说:“小心橡树庄的黄皮老鼠!那群小崽子们各个圆滑,小心被他们扒光了皮,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我揣紧包袱里的银元,假意没有听到,顺手将昨晚没吃完的半条长棍面包掰成六小节,藏在冬袄的夹层里。

哦对了,还有那本《圣经》。我没告诉我的傻舅舅,我将它一张张、一页页咬碎、撕烂,扔到了床底,并没把它带出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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