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半夜刮了场凉风,秋天的气息好像在慢慢消失,随之而来的是初冬。
早上出门时,明念明显感觉到扑在脸上的风都是刺骨的。
反观一旁穿着短裙瑟瑟抖的屈雯雯。
明念:“叫你穿我的裤子,你偏不听。”
屈雯雯哆嗦着躲在明念身后,嘴硬的不行:“你不懂,为了漂亮我什么都舍得,这点冷算什么!”
好不容易到了学校,明念才现不少同学都换上了厚衣服。
七点一刻,铃声响起,班主任老黄进了教室。
“最近深市大降温,同学们要注意保暖啊。”
“校服就不用穿了,但是校牌记得戴。”
说着,她看到了穿着短裙的屈雯雯,皱眉道:“有的同学,别为了漂亮连身体都不管了,到时候我可不批假的啊!”
屈雯雯小声嘀咕,明念看到好笑,悄悄脱了外套盖在她腿上。
“呜呜,念念你真好!”屈雯雯感动的给了明念一个熊抱:“不过你不冷吗?”
明念推开黏糊的她,低声道:“我里面穿了保暖的,不冷。”
这是她在旬阳的习惯,每次快降温的时候就会穿保暖的底衣,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头顶就会被泼下一盆冷水。
夏天最讨厌,因为穿的少,淋湿了便无所遁形,只会换来那群人肆无忌惮的调戏和嘲笑。
冬天好一点,穿得厚,湿也只会湿掉外套,里面还是暖和的。
明禾,高三七班。
秦霄顶着不修边幅的蓝色鸡窝头姗姗来迟。
正在授课的老师无奈瞥他一眼:“行了,快进去。”
这群富家大少爷里面,有大半的人都是毕业后直接出国的,对于像秦霄这样的情况,他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况且,秦霄只是迟到,他看向楚知时的位置,无奈叹气。
那位才是刺头,逃课都逃成习惯了。
秦霄坐下后,鬼鬼祟祟的往前探头。
“季岑,明念请我们吃饭,说是谢谢上次咱们帮她同学解围。”
季岑头也没回,坐姿依旧,骨节分明的手上摆弄着一支笔。
秦霄撇撇嘴,知道他在听,继续道:“但是我替你拒绝了。”
“啪——”
钢笔掉落在地的声音清脆沉重,引得不少人侧目,但在看到季岑面无表情的俊脸后,都不约而同收回视线。
七班谁不知道,季岑看上去好相处,实际是最难搞的。
表面看上去笑吟吟,拒绝起来却毫不留情。
同年级有个暗恋季岑两年的班花,家世也不错,在文艺汇演上高调对季岑表白,谁知对方头也不抬前一秒嘴角挂着笑。
下一秒,薄唇冷冷吐出拒绝的话。
女孩不死心追问:“如果你不喜欢我,那天下雨的时候为什么要给我撑伞?”
季岑:“因为我善良。”
“那我送你巧克力,你接受了!还送了我一支钢笔呢。”
季岑:“因为我那天低血糖。”
班花泫然欲泣,不死心的看着他,最后只听季岑淡淡说了句。
“钢笔是还礼。”
至此,同年级没人敢靠近,低年级更不要说了。
离他最近的同学是个女孩,见钢笔滚到了她脚边,便壮着胆子捡起来。
“季岑,你的笔。”
季岑接过,礼貌笑笑,眼神却未变:“谢谢。”
女孩的脸红了大半,手足无措的坐回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