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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第3页)

她想扯住他的衣角,圈住他的脖子,对着他大吼。吼什么不重要,想吼到他耳朵聋掉,想看见他的表情变化。

姜小婵的脑子是搭错线的电路,“滋啦”冒了电光,闪出一句话。

——我喜欢他。

小心地确认了一遍,她的念头变得更清晰。

喜欢林嘉啊,真的,是真的。

这个人,他好顺眼。看着他,她感到安全,感到从未有过的舒心。

好喜欢林嘉。像喜欢吹风那样喜欢,像喜欢喝汽水那样喜欢,像喜欢可爱的毛绒玩偶那样喜欢,像夜晚喜欢出门散步那样喜欢,像喜欢吃的饭就要一直吃那样喜欢。像蹦床时触到弹簧,被安全托举,再蹦得更高那样喜欢。

她的喜欢系统陷入紊乱和癫狂,不断重复着:好喜欢他。

这一年,在中暑未愈的状态,顶着晕眩的脑袋,姜小婵盲目地、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林嘉。

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大家都喜欢林嘉,多她一个又怎么样?

林嘉是不会喜欢自己的,就像林嘉也没有喜欢上其他那些仰慕他的人。

这样很好呀,姜小婵就想要像这样,喜欢着他。

第36章蔷薇花

这个暑假,姜小婵身上发生了好事:大伯不会再来打扰她们家。

姐姐姜大喜这边,也有件天大的好事:她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可以去大城市读书。

那是姜喜的第一志愿,是齐澍极力推荐的艺术院校。他跟学校的校长认识,齐澍说她的分数不高,这所学校是她的最佳选择。

能考出小镇是一份荣光,姜大喜又为姜家挣足了面子。

姐妹俩各有各的高兴,都没注意到孟雪梅笑容背后藏着一抹阴霾。

当姜大喜开始收拾去大城市的行李,妈妈找机会跟她坦白了自己心底的烦恼。

上次大伯来,想要接走姜小婵。孟雪梅没同意,大伯开口要了钱。

他列了一张长长的清单,算出姜小婵在城市的期间,他们养育她的花费:上国际学校的费用、买衣服的费用,两年来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大伯指责孟雪梅做人太不厚道,孩子不给他们,让他们白养两年就拿回去。如果她不交出姜小婵,就必须把那两年姜小婵花的钱还了,不然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听完妈妈说的话,姜大喜皱紧了眉头。

首先,大喜的态度是:“我们绝对不能让大伯把姜小婵带走。现在小婵学习差、性子叛逆,去了他们家,肯定闹得天翻地覆,又被他们虐待。”

“这个不会的。上回我已经拒绝他,加上大伯被人打劫,现在身体成了那样,他家的人自顾不暇,不会再来找你妹妹。只是那笔钱……”

深吸一口气,孟雪梅把自己做的糊涂事说了。

“他们上次要孩子要得急,我不让他把人带走,只能给他写了张欠条。那欠条白纸黑字,还款时间和利息都标注得很清楚,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姜大喜让妈妈把欠条拿过来。

那上面的数目大得令她咋舌。而且,姜大喜发现她妈妈签的不是欠条,是借条。借款的原因为“家庭资金周转困难”,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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