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画舫玩乐的,有几个男子是好东西?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伙的。
不过,李锦元想要赌一把,她越是大大方方,对方或许越不会拿她怎么样。
而且,如果这个紫衣男子想要一锭银子,在拉她上来的时候就可以把她交出去。
这场对话,真是比听曲儿有意思多了。
爱不释手
“现在日子不好混,多一锭银子也可以温暖一下荷包。”
现在人在对方手里,自已也没有多的力气再逃一次,李锦元很无奈,还是无比认真地说:“妾身觉得,无论什么首饰,成双成对比较好。”
“哦?比如说?”沈之焕来了兴致。
“比如说,公子的右手,还差一枚玉扳指呢。妾身正好有一只紫色的玉扳指,珍稀难得,公子一定会爱不释手。”
“付出的代价这么大,值得吗?”
“妾身鲜活的一条命,在公子的眼里,不值得吗?”
奇珍异宝再难得,没有性命在,得到了也是枉然。
原本只是戏谑,此刻沈之焕被问住了,噎了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不一会儿,画舫靠岸,只是等了一会儿,就有小厮送来了一个包袱。
“本公子姓沈,这几日都住在朱雀大街的听雨楼天字号厢房。”
李锦元再次谢过,她伸手接过包袱,画舫就离开了。
里面是一身紫色的衣裙,一双绣花鞋,还有一些碎银子。
“真是吝啬,居然给的是碎银子。”嘴上有点责怪,但是,她知道对方很贴心。有了碎银子,她才可以去茶肆借着喝茶的借口找个房间,换一身干衣裳。
馄饨摊子已经收摊,且她抛洒食盒和辣粉的痕迹都被人扫干净了。
回到枫叶苑,看见还亮着灯火,李锦元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上前几步,看见守在厢房门口的红素,一颗紧张的心,这才回归平静。
“大小姐,您还好吧,奴婢都着急得不得了。都怪奴婢,保护不了您。红叶和陈通沿着朱雀大街找了一大圈,一点消息都没有。”
红素这才注意到李锦元身上的衣裙,好奇地问:“您不是最不喜欢紫色吗,怎么买了这样的新衣裙?还有,出门时候的那一身衣裙呢?”
那不是别无选择吗?画舫上的紫衣公子喜欢紫色,所以紫色的玉扳指才能吸引他啊,李锦元摇摇头,不想想那些了,将包袱塞给红素:“惩罚你,好好把我这一身衣裙洗干净。”
红素破涕为笑,接过包袱,又想起了什么,去墙角拿出一个东西出来:“差点忘记了,奴婢遇到了北冥司的人,他们说,如果奴婢先等到您回来,就拉开这个告诉一声。红叶他们看见信号也会早点回来。”
一枚火花向远方窜去,擦亮了刚刚黑下来的夜空。
李锦元望着璀璨的火花,内心百感交集,今日遇到的事情,上一世并没有经历过。
前途未卜,接下来的路真的有点泥泞难走了。
转念一想,上一世,她也没有急着去找铺子做生意呢,或许,自已会走出一条新路。
无论如何,待自已好的人,她百倍千倍结草衔环;那些对自已下刀子的,就别怪她冷血无情了。
沐浴的时候,李锦元才发觉自已的脚伤得有点严重,所幸当时在河水里泡了一阵,缓解了红肿。
厢房里还有药膏,她看着红素涂好药膏,将自已的一双脚绑成叶子粑一般,笑出声来:“如果要起夜,哪里走得动?”
“大小姐无需起身,摇摇铃铛,奴婢和红叶将您抱过去。”
不一会儿,红叶和陈通都回来了。
据红素对于几个纨绔外貌的描述,陈通去打探了一番。
原来,黑痣纨绔是近三个月举家搬到京都来的,原本是晋州的商户,府邸有十座矿山不止,富得流油。
因为排行第三,所以也被人叫做“三爷”,真实的姓名是张沐辰。
他在晋州的时候就仗着府邸有银子嚣张跋扈,成日不务正业,带着一群小纨绔走街串巷,欺男霸女,让当地的百姓苦不堪言。
张府嫡次女,也就是张沐辰的二姐是现在当红的张贵妃,为了给张沐辰谋个好前程,全家举家搬迁到京都。
“难怪这个纨绔说自已的来头不小呢,就他那个狗改不了吃屎的鬼样子,还谋个前程,岂不是害人害已?”
“大小姐,日后还是避免遇到这样的人,奴婢想着,今日的事情,他未必会善罢甘休。”
“那就让他四处寻人吧,不过,他那一脸伤疤,估计也没有脸给人看。”
李锦元话是这么说的,但是内心也赞同红素的担忧,张沐辰确实来头不小,张贵妃只需要吹吹枕边风,他们都会万劫不复。
其实,当时李锦元走到馄饨摊子的时候,慕容谦正带着北冥司的小队在朱雀大街的另一头巡查。
他一身绯衣,腰间挂着阴刀,矜贵冷清地站在大街上,看着属下盘问着商户。
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衬得他的一张英俊的脸越发不俗。
有一个吃馄饨的客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石桥上,扯着嗓子大喊:“风雨来袭,打雷收衣。”
正在接受问话的商户大惊失色,急忙唤着家里的妻女躲到内室和后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