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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邬瑾难得休整一日。

他在家中把州学所学课业一一整理温习,这一读便读到晚饭时,晚饭过后,又将唯一一件白细布襕衫翻出来试了长短,见还合身,便挂起来预备第二日穿。

忙完之后,他又接过邬意的饼笼,前去卖饼。

他肩着饼笼,卖饼回来,就见程廷领着三个跟班在外面探头探脑,打量十石街。

“程廷。”邬瑾停下脚步,叫了一声。

“啊!”程廷让突然冒出来的邬瑾吓的一弹,“你走路怎么没声音啊!你卖饼去了?”

邬瑾点头:“你们找东西还是找人?”

“找你,”程廷满脸痛心疾首,站直了身体,一本正经的教训他,“邬瑾啊邬瑾,没想到你眼皮子这么浅,放着好好的书不读,回家卖饼!你虽然书读的不好,可读了书,以后也能做账房啊。”

三个跟班纷纷附和:“儿戏,简直就是儿戏。”

“荒唐,实在是荒唐。”

“短视,过于短视。”

邬瑾没想到程廷会来找自己,心里很感激,盛情邀请程廷去家里坐坐,然而程廷捏着鼻子往外蹿了四五步,连连摆手:“你是不是想臭死小爷。”

三跟班异口同声:“臭。”

十石街街道狭窄,地面上常年沤着烂东西,两侧房屋寸尺不空,又堆满杂物,气味出不去,久而久之,街上就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馊味。

在里面久住的人不觉得,然而外头的人总能闻到。

邬瑾自从开蒙后,便没少因为家境受辱,被磨练的相当镇定,摸了摸钱袋子里的铜钱:“那你们等我一会儿,我去放了饼笼,然后我们去脚店喝茶说话。”

程廷对末等茶片不敢兴趣,大摇脑袋,很简洁的说明来意:“你明天还是回去读书。”

他往腰间摸出钱袋子,丢给邬瑾:“借你,等你做了账房先生,十倍还小爷。”

邬瑾听了,心里又是一阵感激,郑重道谢,把银子还给程廷,告诉他自己是去莫府做斋仆,也可以随堂读书。

“莫聆风要读书?”程廷听闻此言,惊呆了,“她怎么会想读书?”

呆过之后,他脸上鼓出了几个红疙瘩,一蹦三尺高:“她家里办学斋怎么不告诉我?怎么请你去做斋仆?你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

在谈到莫聆风之前,程廷自认为对邬瑾是英雄惜英雄,在谈到莫聆风之后,立刻变成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莫聆风是没有朋友的,偶尔出门游玩一趟,也是自行其事,满宽州城,只有他凭借着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和莫聆风有来往。

这可是他独有的!

现在邬瑾竟然越到他前面去了!

“你!”他张牙舞爪的威胁邬瑾,“你等着瞧!”

邬瑾肩着沉重的饼笼,摸不着头脑,全然不知道程廷要干什么。

程廷抛下跟班,气冲冲回到家里,大踏步进了正堂,看向程知府,叫了一声爹,然后就开始往地上躺。

他撒泼打滚,胡搅蛮缠,要去莫家念书。

他们家和莫家是姻亲,莫千澜二十一岁时娶了程家女,不过两年,程家女便没了,之后莫千澜一直没有再娶,他去读书,是没问题的。

程知府看到这个儿子就火冒三丈,如今见他撒泼打滚,扭成一条长虫,便伸出蒲扇般的大巴掌,跃跃欲试。

家中子女都是悉心教养,各个都好,唯独出了程廷这个废物,简直比阿斗还要扶不起,做纨绔都做的令他心塞。

程廷和一班子弟玩乐,说起亚仙病中想吃马板肠汤,郑元和便杀马取肠,旁人都说二人真是情深似海,程廷偏偏只记得马板肠汤,回家就要他娘杀马。

越想越气,程知府一巴掌差点没把程廷的脑袋打掉,程廷肿着半张脸,当即滚去娘的房中,对着程夫人哭哭啼啼,赖赖唧唧,车轱辘话来回说——我不管,我就要去莫家读书。

程夫人摩挲着这个幺儿,心疼的不知道怎么才好,二话不说,披挂上阵,叨住程知府不放。

程知府的巴掌不能扇到夫人脸上,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向莫千澜递了话。

于是第二天辰时,天还发着青,程廷顶着微肿的脸,也来了莫府,和邬瑾在角门外相遇。

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左手勾着五根细红绳,红绳下吊着装糖的油纸包,右手攥着一根粗麻绳,绳子后面是州学里那条大黄狗。

邬瑾望着那条横眉怒眼的大黄狗,目瞪口呆:“这不是州学的狗?”

大黄狗点头。

偷狗贼使命攥着绳子:“谁说这是州学的狗,它身上又没有刻州学的字,这是我的狗。”

狗把一张脸耷拉着,拿屁股对着程廷,走到墙根边,撒了一泡尿。

“你敲门,”程廷示意邬瑾,“我撒不开手,我爹不让人伺候我。”

邬瑾看着他的脸,又关心道:“你牙疼?”

程廷支支吾吾的别开脸:“敲门!”

邬瑾走上石阶,叩了叩门。

门开的飞快,而且开的惊天动地,“哐当”两声,青灰色的天地中,便露出一抹鲜嫩的鹅黄色,莫聆风仰着一张笑脸,张大了嘴,也高兴的惊天动地:“你们来啦!”

她郑重打扮过,鹅黄色的大袖长衫子簇新,头上仍旧是两个丫髻,却用了金发饰,和脖子上的金项圈一起交相辉映,甚是暴发。

也不知道在此处等了多久,头发上都覆了一层水雾。

“聆风!”程廷拖着狗冲了进去,把手指头亮给她看,“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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