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座……”沈洱咬了咬牙,想到还在襁褓里的超坏,反正以后左右护法迟早都会知道这个小主子的,他干脆把心一横,道,“实话告诉你吧,本座怀了他的孩子,是他带我来颐清宗的。”
话音落下,账房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半晌,唐小书从震撼中回过神来,身形晃了晃,险些竟站不稳,跌倒在地。
沈洱下意识去扶他,唐小书却默然地摆了摆手,猛地从腰间抽出长剑来,把沈洱吓了一跳。
这是要干什么?
唐小书双眸猩红,怒吼一声,“可恨的顾明昼,岂有此理,欺人太甚,我要跟他拼了!”
他家尊上玉体无比尊贵,岂是顾明昼这等无耻人类可以玷污的,简直是奇耻大辱!
沈洱吓呆了,连忙挡在他身前拦住他,“你打不过他的,要是能打过,咱们还至于在这里当卧底埋伏么?”
唐小书已在愤怒中暴走,恨不能现在就把顾明昼剁个稀碎,攥着长剑的手剧烈颤抖着,“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尊上是我们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凭何让他区区一个下贱人类拱了去。尊上不必拦着我,我今日不杀他不姓唐!”
沈洱默了默,松开了手,“那你去吧。”
唐小书戛然而止,“……”
呃,真不拦着啊?
“都跟你说了打不过他,若是能打过,本座怎会被封印三百年。”沈洱长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悠悠道,“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替本座愤慨,本座已经有了可以彻底拿捏他的办法。”
“什么办法?”唐小书眼底升起了些微的希望。
沈洱胸有成竹地笑道:“办法你不用管,你只需知道,顾明昼现在已是本座的可以随便玩弄使唤的奴隶,本座想怎么收拾他就怎么收拾他,他还得感恩戴德地谢谢本座呢!”
唐小书愕然地望着他,良久,脸颊流下了两行清泪,他绝望地捂面痛哭起来
——该死的顾明昼,把他家尊上都折磨疯了!
墙角(三更)
(三十一)
“真的真的,本座已经将他驯服调教成了本座的奴隶!”
沈洱见他不信,一条条列举出来,“本座让他叫主人,买梅子吃,还把梅子核吐在他手心,让他去给本座打洗澡水,做饭,当本座的工具,他都乖乖照做不敢有任何怨言……”
可无论沈洱如何解释证明,唐小书压根不相信。
那顾明昼是何许人也,从三百年横空出世以来,修真界就流传着一个传闻,此人性情极其冷血无情。
有人言,曾有个不知死活的大邪热烈求爱过他,那大邪挖出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婴儿心肝,声称要用这些心肝助他踏上飞升之路,与天同寿。
顾明昼听完只是淡淡笑着,佯装答应,却在对方激动喜悦之际,用长剑毫不犹疑地贯穿了那大邪的心口,剑气很快将大邪荡碎成烟尘,天地间都回荡着她灵魂的悲鸣。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大邪恶毒地诅咒了他。
唐小书得知这传闻时,顾明昼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剑修,他也只当玩笑话听了听笑了笑。
可没成想,三百年过去,这玩笑话竟落在了他家尊上头上。
倘若是普通人类,性子老实,尊上喜欢便收了做男宠玩玩便是,可顾明昼这种心思深沉、冷血无情之人,怎可能为尊上所用?
他下意识以为沈洱所说的奴隶,是把顾明昼当成了男宠。
唐小书想到先前那大邪惨死的下场,再看向面前天真无邪的沈洱,长长悲叹了声,像老父亲般,伸出手,将沈洱的额发别至耳后,“尊上,顾明昼绝对不是你我能够轻易拿捏之人,即便他现在对你百依百顺,可难保有一天,万一他对养孩子过家家这种红尘俗事失了趣味,必定会对你和小主子痛下杀手啊。”
他自认自己顾虑得没错。
他活了有千年了,看遍了千年俗事,人间丑恶的一面,有时比大邪妖魔更加可畏。
说到底,大邪就是人类与妖魔恶念凝聚出来的东西。
他不愿沈洱与虎谋皮,万一失手,再落得一个惨痛收场。
沈洱抿了抿唇,他不是不明白他所说的道理,只是,在左右护法和军师的庇护下太久,他已经快不知道如何独自生存了。
这次能够降服顾明昼,是沈洱觉得自己独立做成的第一件大事。
如果不是意外有了超坏,兴许他现在也见不到左护法,而是还在扶风山被封印着。
况且,顾明昼发过天道毒誓,要一辈子当他的奴隶走狗,有天道管着,自然不会不听他的话。
沈洱现在对顾明昼还是很放心的。
他拍了拍唐小书,低声道:“你不必担忧,本座知道你是为本座好,一切安心,待见到军师之后,本座再问问军师的意见。”
从前在扶风山,都是军师帮着他出主意,虽然沈洱觉得自己也很聪明,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军师就是比他厉害,甚至在他心里,军师和顾明昼的心眼一样多到可怕。
三百年前,他被顾明昼封印的那一天,军师恰巧有事离开了扶风山。
当初但凡有军师在的话,沈洱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被顾明昼轻易封印。
“尊上千万不要!”唐小书想也不想便打断他,额头冒了些冷汗,无比严肃地开口,“这个孩子,万万不能被军师知道。”
沈洱不解:“为什么?”
小超坏很可爱的,军师若真对他忠心耿耿,自然也会喜欢他的孩子,唐小书明明刚说过军师不会背叛他,怎么这时候又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