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片刻之后,樊顶天双目圆睁,一口老血喷吐而出,血液竟是乌黑之色。
吓得他赶忙将卜筮工具尽数毁去,又朝天三拜九叩,才抹去嘴角污血,心有余悸地扶着墙,蹒跚着朝巷子外走去。
天命之人,卜之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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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林峰躺在一处小山坡上,嘴里叼着根狗尾草,很没有形象地搓着脚,喃喃自语:
“还是系统牛逼,给的奖励都是及时雨,一个破咒,到手还没捂热,就干掉了第一杀手,一个破碗,更是直接解决了眼下温饱。哪天你要是给我变出个河图洛书啥的,我是不是还得满天下治水去啊?”
其实,林峰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乞丐还是个很不错的职业,仅仅凭一口破碗,他不光饥一顿饱一顿地坚持了五六十天,还在路上结实了几个丐帮的朋友。
一番相处下来,他因为鬼点子多,甚至被推举成了南城行乞小组的副组长,统领半组乞丐,被连系统里的“民众支持点数”,都涨了九点!
要不是南城的分舵舵主准备开发新赛道,搞什么“净衣乞丐攻略富婆”计划,他估计已经可以将“文明盲盒系统”的文明层次升上一级,告别现在这个坑爹的“石器初启”了。
“这里离云隐军的驻地——云冈,应该只剩半日的脚程了,林弘毅投军就是去的这里,想来在云冈城的酒楼、青楼里蹲守个军爷,金钱开道之下,托到个能让林弘毅安稳点的关系,想来问题不大。”
林峰在心底盘算,“当前摆在面前的还剩两个困难,一是要怎么讨价还价,免得让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军爷当成冤大头,花钱不要紧,但得有个动静不是?更不能让人黑吃黑了。”
“二嘛,哥们儿现在这副德性,估计连云冈城都进不去,得找个地方白嫖身衣服,然后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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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城外,张李村。
林峰特地找了个村里人都下地务农的白天,潜入进村。
丢了块啃剩下的肉骨头,堵住村口黄狗的嘴后,林峰顺利翻进了村头第一家农舍的土墙。
对于顺人家衣服这事,林峰还真没什么心理负担,在他看来,自己一不抢财、二不劫色,“借”身衣服而已,无伤大雅。
再说,读书人的事情,能叫“偷”吗?最多算是个“紧急避险”!
但当他进到院里后,整个人就傻了——墙根下竟然还蹲着两个人,也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
“同行?”林峰心中一惊,盘算着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毕竟他虽然当了两个月乞丐,也干过些偷鸡摸狗的事,但“盗门”的规矩,却知之甚少,对于这种“共襄盛举”的情况,是讲究先来后到呢?还是各凭本事呢?
这时,墙根下的三人还在大眼瞪小眼时,头顶一暗,竟然又下来个人。
而且新来的竟和前面两人打了个招呼,看向林峰时,则颇为惊讶,“嗯?怎么没见过你?”
“坏了,这帮人是一伙的!”
小说《我一个纨绔子弟,当奸臣怎么了?》第13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