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偷东西,可全家上下都视我为福星。
七岁时,我偷了长姐的甜糕,喂给家中的狸奴。
狸奴吐血而亡,长姐免于毒杀,从此对我亲厚。
十三岁时,我偷了父亲的官印,伪造释奴文书。
罪奴重获自由,数年后继承大统。
父亲因此官拜尚书,从此视我如掌珠。
「有女如此,我心甚慰。」
连连的夸赞声中,我含笑看向所谓的家人。
他们还不知道,我真正想偷的,一直都是他们的命。
作为当朝尚书的掌珠,姻缘于我,原本只有两条路可走。
其一,听话的嫁人。
其二,叛逆的私奔。
可我两条都没有选。
因为我的姻缘,在我十三岁那年,就被定下了。
用我最擅长的方式。
一字诀:偷。
我从小就喜欢偷东西。
五岁那年,我偷着跑出厢房。
寒夜风起,我在细碎的雪花里拨动两条小腿。
好奇探秘。
风声过处,递来隐隐哭声。
我透过栅栏的间隙,在柴房一隅看到失踪已久的生身母亲。
「妾真的没有偷人。」
「妾是冤枉的,是大夫人。。。」
「不不不,不要动阿芸,是妾偷了!是妾有罪。。。」
血腥气铺天盖地,我爹面无表情地擦手。
「到底跟了我多年,我不忍她受罪太过。」
「给个痛快,对外就说病故。」
我爹的发妻点头,笑意温婉,眼神悲悯。
转头却对身边的丫鬟叮咛。
「阿蕙生辰快到了,府内不宜见血腥。」
「后院不是有块荒地?缠上棉被扔进去。」
后者点点头,随即从地面操起碎石,
一下又一下,砸向我娘的手指。
「夫人放心,保证做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