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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2页)

叶明镜慢条斯理收起药膏,道:“否则寒毒再犯,你不在,如何是好?”

三个月后。

大梁城都。

“林雪卿,林雪卿,你走慢点儿!”

宽敞开阔的城都大路,寒风萧瑟,落雪缤纷。

风如雨紧赶慢赶,呼喊着前方一不留神儿就跑没影儿的少年。

少年却不肯停下脚步,一边嘴上应着:“慢了,慢了。”另一边,却是又被马路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所吸引。

“哇,这里竟然还有糖葫芦!不愧是城都!”

林雪卿惊喜地掏出一串铜钱,问:“老板,这糖葫芦多钱?”

老板笑眯眯道:“五个铜板一串。”

林雪卿毫不犹豫:“来两串。”

“好嘞!”

老板高兴极了,麻利地就给林雪卿打包了两串递给他。然而还不等老板再同他说上几句吉祥话,少年的身影却又是转瞬不见,来到了一家卖炒栗子的面前。

“老板,炒栗子怎么卖?”

林雪卿问。

炒栗子老板从方才起就注意到这少年了,走一路买一路,且出手阔绰,从不还价。

再看他身上穿着。

上好的兽皮斗篷,精致的玉佩,发髻。

心道这定是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于是张嘴便道:“二十文一袋。”

林雪卿:“?”

拜托,我是有钱,但不是傻子。

他买了这些个东西,也算是了解了大梁的物价。基本上这街上的小吃,单价不会超过十文钱,大部分的小吃都是像方才的糖葫芦一样,只要五文。

所以林雪卿才跟掉进米坑里的老鼠一样,这也想要,那也想要。

无他,便宜啊!

且他随身带着储物手镯。

此手镯保温保质,任何食物放进去哪怕一个月都不会变坏。

虽然此刻在凡间界用不了灵力,但储物手镯认了主,不需要灵力也能使用,很是方便。

然而这不代表着林雪卿接受被人当冤大头宰。

于是头一扭:

“太贵,不买了。”

炒栗子的老板登时傻了眼:“等等,小少爷等等!我可以便宜的!”

林雪卿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

直到走到一家卖毛笔的铺子前,不自觉停下脚步。

“掌柜的,这些毛笔怎么卖?”

林雪卿瞧着这些毛笔的毛发很是顺滑,笔杆也制作的十分精良,且隐约之间,似乎还散发着一股灵气。

尤其是放在最上层的那一支,笔杆似乎是用白玉打造的,通体莹白,通透中又带着几分典雅,让他不由得想起有人用手握住这只笔的模样。

一定很漂亮。

他想。

然而老板态度很轻蔑,眼也不抬,说:“一百两白银。”

林雪卿睁大了眼睛:“一百两!”

你不如去抢啊!

老板果然看出他的心思,说:“嫌贵可以不买,我这笔只卖有眼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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