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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2页)

腕骨处的sz,是我和沈昼在一起一年时纹的。

那时我被他仇家绑架,用来威胁他。

沈昼为了救我只身赴约。

明知是死的局,他却去的毫不犹豫。

那次,他险些被人砍死。

他出院时,我去了趟纹身店,在腕骨处纹了他名字的缩写。

那时我天真的想。

这辈子我就认定沈昼了。

可当晚,当我献宝般把尚还发红的手腕递到沈昼面前时,他却愣住了。

没有我想象中的感动。

他皱着眉,先问了我为什么,又问我疼不疼。

最后,他把我抱进怀里,「以后别做了,我不喜欢。」

「不喜欢你伤害自己。」

「你这样就很好,不需要改变,我很喜欢干干净净的,完美无瑕的唐筝。」

那时年纪小,只当他是心疼我。

却不曾想,实际上沈昼已经说了心里话。

而胸口那朵栀子花,是在沈昼发誓,说二十八岁那年一定娶我时纹的。

沈昼最爱栀子花,爱它纯白无瑕。

所以我把它纹在了胸口。

等着沈昼娶我。

如今,沈昼终于在我二十八岁这年定下婚期,他正在计划着七天后的婚礼。

我却在计划着如何离开他。

虽说这幅身子已残败不堪,但我还是不想在离开时,身上留有与他有关的烙印。

我指着另一侧锁骨下方,告诉老板娘。

「在这边纹一朵凌霄花。」

沈昼爱栀子花。

而我偏爱凌霄花。

他要我纯白无瑕。

可我人生仅剩的这段日子,偏要自己做傲于高墙的凌霄花。

小说《凌霄花未眠》第五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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