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今天刚抢回来的粮食,只是些玉蜀黍,比不了精米白面那般金贵。”
刘婶子的表情显得有些嫌弃。
这个时代是有玉米的。
只是种植效果并不算好,算不上高产。
而且玉米不易加工烹饪,煮起来费事,磨粉又很费力。
青玉米倒是能吃,但一点也不耐饿,所以陈长帆之前买来就是打窝子。
可实际上,玉米这种强大的作物,他一直都有注意,只是要想大规模种植,还缺少高产的种子。
玉米是何时传入大武朝的已无从考证,由于不是主流作物,农户只是随意种植留种。
这么多年下来,导致玉米品种极差,远不及后世那种一杆结两穗乃至三穗的高产玉米。
若是能搞到良种,他真的想在这山头上种一片玉米地。
“这袋玉蜀黍怕是坏了,有股怪味道,所以我就单独堆在一边了。”
陈长帆本来都一只脚迈出了粮仓,听到刘婶子这话又转过身来,他打开麻袋,抓起一捧玉米粒,脸上忽然浮现喜色。
这些玉米颗粒饱满,色泽均匀,而且表面附着着一层浅褐色物质,散出淡淡的药草味道。
这根本不是臭了,而是一种类似于包衣剂的药剂,目的就是更好地储存种子,同时还能避免玉米种子在土壤米免受虫害侵蚀。
这似乎是经专人制备的玉米种子啊!而且留种的水平很高。
若不是他也懂得种田,差点就错过了这些良种了!
“去把张奕老魏还有方长喊来。”
不一会,正在练兵的三人到来,陈长帆指着地上的麻袋问道,“这是从哪抢来的?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三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不就是抢了几麻袋粮食吗?大人连这么小的事都要过问?
“大人,我们抢的是山匪,谁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抢来的粮食,怎么,这粮食有问题吗?”
三人见刘婶子和福掌柜也在,顿时有些拿捏不准是什么事,莫非是这些粮食煮出来有什么问题,这是来兴师问罪了?
“没问题,你们做得非常好,这可不是普通的玉蜀黍,而是一批品质极高的良种,我们以后可以拿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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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顿时松了一口气,心里不禁佩服大人的博学。
他们还值当是些普通粮食,谁承想居然是良种,当时将粮食入库的时候,刘婶子她也没认出来。
这道也不怪几人不识货,实在是玉米在这个时代存在感太低,很少有人会种植,更别说技术要求更高的育种了。
没记错的话,玉米在明朝便已引进,可迟迟推广不下去,知道清朝才有百姓大规模种植。
可陈长帆知道,这玉米可是有名的高产作物。
上一世,玉米是全球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之一,其总产量达到亿吨,是唯一一种产量过o亿吨的农作物。
而且,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和环境适应性,尤其适合现在这种极端的自然环境。
除此之外,玉米可以说浑身是宝,除了供人食用,还可以制作饲料,也是工业原料之一。玉米秸秆还是很好的燃料,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就地焚烧,有效保养土地。
当然,一些专家说什么秸秆焚烧污染空气的言论,他只当是放屁了。
将玉米的诸多好处给众人科普了一番,众人纷纷啧啧称奇,想不到这平平无奇的玉蜀黍,居然有如此之多的优点,他们真是大开眼界。
尤其是福掌柜,他一开始还担心这样靠劫掠获得的粮食难以为继,可看到这玉米种子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多虑了。
没想到抢劫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真是赚大了!
“你们几个再好好回忆一下,这批粮食到底是谁的?”
陈长帆想要挖出这批良种的源头,或许可以找到更多的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