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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第1页)

程一清脱口而出,“你烧漫画给阿哥?”

“明哥以前最喜欢看龙珠了。”

何澄抓起一本漫画投进去。火光映着她的脸,她声音很低,“尤其那美克星篇。”

“他其实喜欢人造人篇。”

“我还记得,已经很厉害了。”何澄哈地笑一声,又抖落一本漫画到铁桶里,“我真正喜欢看的是美少女战士。看龙珠,只是因为他。”

她这番话,算是间接承认了自己对他有过少女心事。风吹来,扬起焦黑色灰烬,掉落到她针织衫上,像清白人设上洗不清的细小污点。

程一清说:“喂,你要不要把外套脱了再烧?”何澄说:“没所谓啦。”她们这番口吻,这般语气,又有点像校园时代了。但说完琐事,二人又安静下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程一清转身去跟死去的人说话。她对牢墓碑,絮絮叨叨,说自己结婚了,对象是之前跟咱家打过官司的香港程家的人。说了一堆,她突然自嘲地笑:“也不知道会不会离婚。离了再来告诉你。”

何澄蹲在地上,眼睛向上,突然插话:“为什么这样想?”

程一清回头:“你觉得,我跟程季泽像是能白头到老的?”

何澄装作一本正经:“怎么样都比我跟程季康要长久吧?”

两个人争相自黑自嘲,看了看对方,都忍不住笑。

何澄手里拿着漫画,这一卷已进入人造人篇。少年从未来世界回来,告诉主角们,该如何躲开将要袭来的敌人。但即使在漫画里,少年的未来也已经铸就,无法回头。

女孩子们的友谊,还能回头吗?

何澄把书抛到铁桶里,纸张被火苗吞噬,瞬间卷成黑色余烬,在空中飞扬。她看这灰烬,忍不住开口:“阿清,我没出卖过你。”

“我知道。”

“嗯?”

“媒体朋友说,你找了《得周刊》的人帮忙,只为在商标纠纷中令舆论利好香港程记。”程一清静了静,“正如当日录音那件事,我也无心……”

她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能够一五一十向何澄解释,解释程季泽如何告诉她,她应将谈话录音以避免遗漏任何有用讯息,好让他们讨论怎样度过难关。至于录音外泄,是他做的手脚。

何澄故作夸张:“哇,你老公真的好离谱!你怎么嫁给这种人!”

两人都笑。

误会这样长,一直没有去解开,这个结慢慢就变成一个过不去的坎。但一桩交通意外,松了松那个结。又一人先开口,彼此就都跨了过去。

原来这样简单呵。是人心,让一切变得复杂。

程一清说:“如果我当时就跟媒体说清楚——”

何澄迅速接话:“那我现在还在《得周刊》,领取每月一万港纸的碎银收入。不会加入长风地产,不会认识叶允山,更不会成为现在的我。所以,你是我的大恩人。”

程一清大笑。

何澄晃了晃手头那本《七龙珠》。“我以前啊,很羡慕布尔玛。她家里有钱,又有个专一的老公,帅气的儿子。”

“现在呢?”

“现在,我是喜欢这个角色本身,跟她的家庭、老公、孩子无关。”何澄将漫画丢到铁桶里,看火舌卷走了封面,又将里面一页页焚成灰,“男性角色为主的格斗漫画里,她稳稳占据第一女主角位置,而且不是可有可无的花瓶。要是没有她,就没有这场找龙珠的大冒险,没有她的天才发明,很多重要情节根本不会产生。”

还在中学时,程一清跟何澄边在学校操场散步看打篮球的帅哥,边讨论着以后想做什么。程一清只有模模糊糊的想法,就是要赚钱。具体做什么?她也不清楚。正是凤凰卫视红火的年代,许多人都有记者梦,幻想自己也能够做吴小莉。何澄有无比清晰的人生规划:她要念新闻系,当记者,出现在每个大事发生的现场。

两个女孩子,一个爱钱,一个爱名。现在的人生,是否一如她们当初计划的那样?好像有了偏差呢。程一清有了自己公司,但算不上富人,仍开着摩托风风火火出入各地。何澄现在全港闻名,享有的却是世人最爱给女性冠以的恶名——捞金者。

但无论如何,她们都捡起了时代撒落脚边的机遇。

程一清问:“你跟程季康,有什么打算?”

“连你都把我跟他视作共同体了吗?”何澄告诉程一清,寿宴之后,在程老太力主之下,程季康跟大程生、高欣一起饮了一顿和头酒,表面上又是一家人,什么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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