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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1988年,北京。

“小樱,霍同志人很不错,这次过年回南京,你们就去领证,以后定居南京,这样我们父女也可以早日团聚。”

沈曲樱听着电话那头沈父欣喜地声音,应了一声:“好。”

她已经定了火车票,就在一个月后的腊八。

那头,沈父又说:“对了,别忘记好好感谢你小叔这些年对你的照顾,到时候啊,也请他来喝杯喜酒。”

“……好。”

沈曲樱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来。

确实,她应该好好感谢霍赴征。

毕竟对沈曲樱来说,他不仅是他的小叔,也是她的老师,更是她从16岁起就喜欢的男人。

而现在,她要结婚了,也该感谢他的成全。

正是他的拒绝,成全了她的婚姻。

挂断电话,一只黑背大狗上前拱着沈曲樱的小腿。

它叫小黑,五年前国家引进了西德牧羊犬,小黑就是国内自主繁育出的第三代警犬,是沈父送她的礼物。

沈曲樱低头,对上小黑黑不溜樱的眼睛。

它在安慰她。

沈曲樱强颜欢笑,亲昵的抚摸着小黑的脑袋。

这时,大门处传来动静。

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身材修长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带着银色无框眼镜,面容冷俊,32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

沈曲樱收敛心神,走上前问:“小叔,你回来了,吃晚饭了吗?我给你留了……”

霍赴征淡声打断她:“不用,我吃过了。”

沈曲樱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

眼神瞥见霍赴征胸前口袋上别着的钢笔,又是一愣。

是新的,不是自己送的那支。

这时,小黑叼着霍赴征的拖鞋过来了,缓解了尴尬。

霍赴征低头看着小黑,却是蹙了眉:“怎么还没把它送走?”

沈曲樱垂下眼帘,低声说:“我打算把它送回我爸爸身边,正在联系靠谱的人。”

见霍赴征要走,她又忍不住问:“我送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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