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风喜欢车吗?喜欢。
有哪个男人,没有个豪车梦。
只不过有些人买起来像买菜,有些人把它当梦,经历与出身,都决定了你对它的态度。
但统一的认知,便是都喜欢。
顾风也不例外。
从石镇到县城,大概二十分钟车程。
给顾风的感觉,是好像来到了个陌生地,改变太大了。与当时读高中时,已经大变样。
多了高楼,商店已经时过境迁,熟悉的店面,不见了踪影。当这些熟悉的事物被改变,陌生感随之而来。
好在小县城,年味很浓,街上人声鼎沸,人来人往,很热闹。
三人第一站,去了步行街。
这里是县城里,唯一的一条步行街。
来这里,有个重要任务,那就是买衣服。
还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穿新衣服。
随着生活水平的增高,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淡,仿佛已少了激情,变成一个习惯。
今天来,顾风是想捡回小时候来买年货的那种幸福,当走到步行街,他发现,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了。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
真的会一定程度,扼杀掉一个人的兴致,还有心情。至少现在,走在步行街上,顾风没有那种想要的逛的心情。
反倒是张家两口子,比顾风逛街的兴致更大。
每个店,都要进去看看。
碰到感兴趣的,会直接买下。
顾风沦为跟班,跟在两口子身后移动。
在街尾的一家叫“街尾服装店”里,胡小玲叫住顾风,把他拉到跟前,拿衣服在他身上比划。
这是要给顾风买衣服?
“我不要,我有衣服。”
在魔都,张玉拉着他逛街,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顾风购置衣物,现在还有好多没拆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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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小子,你有是你有的,我们买的是我们买的,知道不。”
“这件不错,小风,去试衣间穿上试试。”
张家两口子无视掉顾风的拒绝,直接商量买哪套。
两人购买欲爆棚,顾风彻底变成衣架,不停在试衣间进进出出。
试了不下十套后,张伟国大手一挥,让服务员把其中五套,全都包上。
无论顾风如何劝说都无用,主打一个财大气粗。
见被无视,不被采纳,顾风干脆不说了。
本来就对逛街无感的顾风,彻底无语。
两夫妻好像逛街的瘾犯了,一家一家的去,原来进过的,再进一遍,顾风走得脚都肿了,这两人还不愿意停下。
顾风忍不住劝道:“叔,姨,我们回去吧。别买了。”
“那不行,还没买够呢。”正逛得起劲,胡小玲怎么肯就这么放弃,直接拒绝了顾风。
见胡小玲拒绝,顾风求救的目光朝张伟国奔去。希望他出声,劝住自家已逛疯的姨。
张伟国这个耙耳朵怎么敢,对着顾风苦笑着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模样。
顾风见状,彻底死心。
生无可恋的跟在两人身后,担当起提包跟班。
步行街里,出现奇葩一幕。
身着简朴的夫妻走在前面,身后跟着身着运动装的年轻人,年轻人一脸生无可恋,路过的人,纷纷被年轻人表情给逗笑。
年轻人手上提着的,让看到的人,全都暗自咋舌。
什么香奈尔,什么古驰,各种名牌就有尽有。
完全与身上穿着不搭。
(曾经跟姐逛过一次街,一直逛了四小时,脚都肿了,那叫一个欲仙欲死啊,想想都后怕。逛街就算了,还什么都不买,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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